索引号: | 11152921011764946B/2022-0667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11-18 | |
公文时效: |
【政策解读】阿拉善左旗户籍管理办法解读细则
- 发布日期:2022-11-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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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阿左旗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者在本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持有本地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证明)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垂直管理的系统和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租赁房屋,必需是有房管部门签发的租赁房屋许可证。
四、本办法中投靠类迁移需提供关系证明。
五、退出现役的农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可在经常居住地申请登记户口,需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六、本办法第八条大中专生返籍是指大中专院校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转学将原本旗户籍转入学校集体户后,未转入其他地方落户,可申请返回原籍落户。应征入伍指因服兵役注销户口后未在其他地方落户,可申请返回原籍落户。
七、本办法第十五条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迁入户手续。是指未成年子女必须随父或随母夫妻投靠迁入,不得单独迁入。
八、本办法适用迁移至本旗城镇居住的常住人口。
原文阅读: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