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2/2020-0374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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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0-09-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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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阿左旗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有关工作,旗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阿左政办发〔2020〕8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资党发〔2019〕57号)、《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财资〔2019〕88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方案》,对阿左旗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资党发〔2019〕57号)
(三)《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财资〔2019〕882号)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职责。
(二)移交事项。明确了退休人员接收主体、档案移交、党组织关系移交,完善管理服务职能等移交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工作步骤。移交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2020年8月底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2020年9月底完成党组织关系移转;2020年10月底完成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做好工作总结上报和其他有关事宜。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好舆论宣传、政策解释,重点做好移交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做好业务流程衔接,及时协调发现和妥善解决移交接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解读人:斯琴图 阿左旗财政局副局长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