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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丨阿拉善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全政策解读


主持人 周静:阿拉善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及目前整体运行现状如何?

嘉宾  努玛:阿拉善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历经十余年改革完善,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统一、从低标保障到提质增效的跨越式发展,现已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此前,面对农村老龄化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城乡发展差距突出等问题,完善基层养老保障成为重点民生工作。

2009年,国家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确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筹资模式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模式。同年12月,阿拉善左旗纳入自治区首批新农保试点,我盟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工作正式启动。2010年,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纳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实现全盟三旗新农保全覆盖。2011年,国家出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补齐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短板,自治区同步推进两项制度整合筹备工作。2012年,我盟正式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城乡统一养老保障试点。2014年,国家统一整合新农保、城居保,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养老保障壁垒;2015年,自治区、我盟相继完善配套细则,形成现行持续优化的政策体系。

经过十余年稳步推进,全盟养老保障水平持续提质升级。截至2026年8月,全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111人,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数16993人。我盟已连续15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最初每月100元提升至437元/月,涨幅达337%。目前全盟人均月养老待遇达511.61元,切实筑牢城乡居民养老底线,提升群众民生获得感。

主持人 周静:我盟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是什么?正常缴费和补缴补贴是否一致?

嘉宾  努玛:为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适配不同家庭经济状况,我盟设置11个梯度缴费档次,居民可自愿按年自主选择,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

政府实行“缴得越多、补贴越高”的普惠政策,所有补贴资金全额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终身累积、归个人所有。具体补贴标准如下:300元档补贴40元、400元档补贴45元、500元档补贴60元、600元档补贴65元、700元档补贴70元、800元档补贴75元、900元档补贴80元、1000元档补贴85元、3000元档补贴90元、5000元档补贴95元、7000元档补贴100元。

在此重点提醒广大居民:正常当年足额缴费,可全额享受对应政府补贴;补缴以往年度欠费、断缴年限,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建议居民持续续保、连续缴费,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同时,个人账户资金由国家统一投资运营,产生的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现养老资金保值增值,全力保障参保人权益。

主持人 周静:我盟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有哪些?代缴后能否额外补缴?

嘉宾  努玛:我盟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五类困难群体,实行政府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社保部门统一按照每年3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代缴年度可正常享受对应政府补贴,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经济压力,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老有所养。政策兼具温度与灵活性,享受政府代缴的困难群众,可在代缴基础上自主追加缴费。个人追加费用与政府代缴费用合并核算缴费档次,并按合并后档次享受对应政府补贴。例如:政府代缴300元,个人额外缴费300元,全年合计缴费600元,即可享受65元政府补贴,有效提升个人账户积累额度和未来养老待遇。

两大重要提醒:

1、政府代缴政策仅适用于正常缴费年度,以往年度断缴欠费,不可申请补代缴;

2、所有代缴业务均需征得参保人本人同意,充分尊重群众自主意愿。

主持人 周静:嘎查村集体养老缴费补助政策是什么?能否叠加政府补贴?

嘉宾  努玛:为拓宽养老保障筹资渠道,让群众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2024年我盟正式启动嘎查村集体经济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试点工作。目前全盟5个旗区共12个嘎查开展试点,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2.6万元,切实惠民利民。

政策明确,有条件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资金,可为本辖区参保居民发放缴费补助。同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及爱心人士自愿为参保群众提供缴费资助。

需要明确的是:集体补助、社会资助不计入政府补贴范畴,无法叠加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且补助、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我盟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规范资金使用,保障政策公平公正。

主持人 周静:户籍迁出阿拉善盟,养老保险关系是否需要转移?已领养老金能否异地转移?

嘉宾  努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行分场景差异化办理,政策清晰明确——

1、未领取养老金人员:参保人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因婚嫁、迁居等原因迁出盟内户籍,可正常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全额储存额同步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权益不受损失。

2、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年满60周岁、正常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移,持续由原户籍地社保部门发放养老金,终身享受待遇。

3、补充规定:年满6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养老关系不得转入我盟;仅在本旗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无需转移养老关系,仅需办理户籍信息变更登记即可。

主持人 周静: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否衔接合并?

嘉宾  努玛:两项保险可依规衔接转换,国家专项出台制度衔接政策,有效解决重复参保、双向缴费问题,具体分两种情况——

1、先缴居民养老、后就业参保职工养老:若满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可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额资金转入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居民养老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工养老缴费年限。

2、职工养老断缴、无法满足退休条件:可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职工养老缴费年限可累计计入居民养老年限。

重点警示:两项养老保险不可重复领取待遇,一经查实重复领取,将依规清退整改,杜绝违规申领行为。

主持人 周静: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操作?对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有便民举措吗?

嘉宾  努玛: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是守护社保基金安全、防范冒领的常态化工作,全年可办理。

线上自主认证:广大居民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APP、掌上12333、内蒙古社保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操作便捷、随时随地可办。

线下便民服务:针对高龄、重病、残疾、行动不便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群体,全盟各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免费上门认证服务,主动下沉村居入户核验,切实解决特殊群体认证难题,保障养老金正常发放、不漏不停。

温馨提示:参保人个人身份、待遇享受状态发生变更,需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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