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7525744612/2025-0125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左政办发〔2025〕16 号 | 成文时间: | 2025-07-25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7-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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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巴音毛道农场,乌力吉口岸管委会:
现将《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2025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表
3.2025 年巴彦浩特地区幼儿园学区图
4.2025 年巴彦浩特地区小学学区图
5.2025 年巴彦浩特地区初中学区图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年 7 月 25 日印发
附件 1
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确保 2025 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调整”相结合的入学原则,实行免试划片招生。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保持原有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校学区划分。
(三)坚持“阳光招生”。按照“三阳光”“四公示”“五均衡”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择校”“择班”“择师”等问题。
(四)坚持“产权优先”。按照以下“产权优先”顺序:房户一致、有房无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三代同户、公寓五种产权类型依次进行招生。
二、入学对象
(一)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 3 至 6 周岁,幼儿园小班入园须年满 3 周岁(即 2022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
(二)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须年满 6 周岁(即 2019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初中七年级须是 2025 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三、坚持阳光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
1.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在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法定监护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公民同招。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招生来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将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3.规范招生。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幼儿园小班不超过 25 人。各幼儿园按照新入园幼儿性别、年龄、居住地、民族等因素,按照均衡原则进行混合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其他季节不得随意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统筹安排。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4.入园办法
(1)巴彦浩特地区公办幼儿园。阿左旗各幼儿园不限户籍招收适龄幼儿。实行划片入园(详见“阿拉善左旗 2025 年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图”)。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三代同户的、有公寓及其他产权情形的,安排在相应划片幼儿园就读。
(2)巴彦浩特地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不划分学区,自主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实际规模及能力,按国家控制班额进行招生。科学做好幼小衔接,杜绝“小学化”现象。
(3)农牧区幼儿园。不划学区,各幼儿园应招收适龄幼儿入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混合编班。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三代同户的,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房已入住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4-2025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③购买公寓的,提供公寓《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同时提供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二)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免试入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学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相对就近”和“统筹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应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按计划招生。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定班级定学位,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
4.巴彦浩特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
(1)划片入学(详见“阿拉善左旗 2025 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图”)。
①按照“产权优先”顺序分批次招生。若片区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和“统筹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②租住、寄住、借住的,按“统筹调整”原则安排在相应学校就读。
③新购房未入住、购买他人房屋未过户至法定监护人名下和购买车库改建住宅等情况,按租住、寄住、借住的情形统筹安排。
④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实际居住地界定学区。
⑤申请寄宿及午托服务的学生,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入学就读。寄宿及午托服务的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寄宿及午托服务的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阿左旗第二中学只招收学区内申请寄宿及午托服务的学生。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三代同户的,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住房已入住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③2025 年新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和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④购买公寓的,提供公寓《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同时提供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⑤租住、寄住、借住的,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同时需提供出租房屋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5.农牧区中小学招生
农牧区小学负责招收本地区及就近苏木镇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苏木镇政府落实普及义务教育的职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农牧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6.阿左旗第二中学、阿左旗第三小学招生
阿左旗第二中学、阿左旗第三小学均实行划片招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从旗域内其他学校调配优秀骨干教师任教(招生报名前公布师资配备情况),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 35 人,按照均衡原则进行混合编班。
7.“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符合产权条件的学区内新生,超出学位供给上限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照“产权优先”顺序进行分批次招生。
(1)若阿左旗第九小学招生超出学位计划,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可选择到阿左旗第一小学、阿左旗第四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阿左旗第七小学就读;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根据阿左旗第六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空余学位数,按比例确定以上 2 所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的学位数。
(2)若阿左旗第四中学招生超出学位计划,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可选择到阿左旗第三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就读;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根据阿左旗第三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空余学位数,按比例确定以上 2 所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的学位数。
(3)若其他学校超出学位计划,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和“统筹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8.“统筹调整”招生
(1)阿左旗第四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七年级新生,按照“统筹调整”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三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就读。
(2)阿左旗第二小学、阿左旗第六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阿左旗第九小学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一年级新生,按照“统筹调整”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一小学、阿左旗第四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阿左旗第七小学就读。
(3)符合阿左旗第二小学、阿左旗第六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阿左旗第九小学学区条件的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到阿左旗第一小学、阿左旗第四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阿左旗第七小学就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控制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已满的,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和“统筹调整”。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学前教育阶段。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今年继续招收年满5周岁不足 6 周岁(幼儿园大班学龄段),且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校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残疾儿童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普通中小学必须依法接受本校学区范围内,且能适应学校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不能随班就读,但仍能接受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适合在校学习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采取“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四、优抚对象
1.落实生育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法定监护人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学校申请同班就读。
2.落实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就读。需优待单位统一提交入学相关材料,于 8 月 7 日-8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601 室)进行审核。
五、入学保障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调整”原则入学就读,确保“应收尽收”。
2.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苏木镇、街道、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共同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宣传、排查、监测和劝返机制,建立疑似失学、疑似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入尽入”。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及时注册、上报、变更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中小学生“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发生。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本学年度不予转学,其他年级学生学期中间不予转学。
4.办理延缓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权利,凡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需监护人提交申请和《延缓入学申请表》,于 8 月 7 日-8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601 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六、新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全部实行网上信息采集,通过线上信息采集,双线审核(线上为主,线下辅助)方式进行。
1.线上审核范围:房户一致、有房无户的巴彦浩特镇区中小学新生;幼儿园新生、农牧区的中小学新生全部线上审核。
2.线下审核范围:巴彦浩特镇区租住、寄住、借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三代同户,公寓,享受优待政策及其他情况的新生,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指定地点(阿左旗第五小学体育馆)线下审核。
(二)报名时间
1.线上信息采集、审核时间
幼儿园:2025 年 8 月 11 日,9:00 至 18:00
小学:2025 年 8 月 12 日—13 日,9:00 至 18:00
初中:2025 年 8 月 14 日—15 日,9:00 至 18:00
2.线下审核时间
2025 年 8 月 18 日—19 日,9:00 至 18:00
3.电脑随机派位时间
2025 年 8 月 22 日,9:00 至 18:00
4.线下统筹分配时间
2025 年 8 月 23 日,9:00 至 18:00
(三)申报流程
1.凡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的全部新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招生系统在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手机端:登录“蒙速办 app”选择阿拉善盟区划,在首页“新生入学报名”中点击“入园入学”快捷通道或“教育分类”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电脑端:登录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n/index.do。点击“新生入学一件事”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若线上报名网址有变,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网址变更公告,请新生家长及时关注“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2.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确定学区,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要打印《报名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四)其他事项
1.巴彦浩特镇区各民办幼儿园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入学,报名时间原则上要与线上报名时间同步。
2.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 8 月 18 日—19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指定地点(阿左旗第五小学体育馆)线下审核。
3.阿拉善左旗教体局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将中小学新生分配名单下发至各学校。
七、坚持阳光分班
阿拉善左旗教体局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公开、有序、规范。
1.学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即: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结构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户籍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面向社会公布本校新生招生名单,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面向社会公布均衡分班结果。
2.教师均衡搭配。坚持学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搭配“背对背”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原则,确定相应任课教师在年龄、教龄、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衡组合,做到每班师资力量配备统筹兼顾、合理搭配。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向社会公布新生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师资搭配组合。
3.坚持阳光定班。坚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阳光定班”原则。阿拉善左旗教体局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统一组织“阳光定班”仪式,确定各中小学班主任所带班级并向社会公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公证处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4.坚决堵塞漏洞。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阳光定班”后报名的新生,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统筹分配,并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和班级。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组织实施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落实招生方案,妥善处理招生矛盾,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官方公众号、微信平台、其他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主动回应学生、家长的招生
咨询,提供招生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
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共同维护我旗招生秩序。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83-8222628;政策咨询电话:0483-8222009,8223122。
一、学校地址
1.阿拉善左旗第二中学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 005 号
2.阿拉善左旗第一小学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 008 号
3.阿拉善左旗第二小学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 007 号
4.阿拉善左旗第三小学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和硕特路 021 号
5.阿拉善左旗第四小学
地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南梁街畜产巷 008 号
6.阿拉善左旗第七小学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公园街北
7.阿拉善左旗第五幼儿园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 004 号
8.阿拉善左旗第六幼儿园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和硕特路 033 号
二、产权说明
9.“房户一致”是指具有阿拉善盟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 100%在其名下。
10.“有房无户”是指非阿拉善盟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 100%在其名下。
11.“三代同户”是指子女出生时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址同居住的,其间子女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且法定监护人名下无其他住房。
12.购买公寓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公寓《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 100%在其名下。
1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正规购房票据登记入学。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登记入学,以上两项须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规划用途为“住宅”。
14.《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共有情况属于共同共有的,共有人需为夫妻关系;《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是学生本人的,共有情况需是单独所有。
15.自建房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最初审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入学,须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规划用途为“住宅”。
16.全款购房,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提供全款购房正规票据和与产权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规划用途为“住宅”。
17.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或在“蒙速办”App 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18.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后所做产权变更不作为学区房认定;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商铺不作为学区划分。
19.租住、寄住、借住的不分期限,一律按“统筹调整”原则安排在相应学校就读。
附件1.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表(公布).xlsx
附件5.2025年延缓入学申请表.xlsx
附件4.初中.pdf
附件3.小学.pdf
附件2.幼儿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