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492XG/2025-0067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5-06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
- 发布日期:2025-05-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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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阿拉善左旗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维护代理记账行业市场秩序,推进代理记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会计执业行为,促进企业诚实守信,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2019]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信用分级标准
本方案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在阿左旗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本方案所称信用分级分类,是指阿左旗财政局在依法履行代理记账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根据辖区内进行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信息情况,对其信用进行综合评定分级,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类结果,并依据评定分级或分类结果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
(一)信用评定等级
阿左旗财政局依法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行政监管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可根据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类,提高或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信用等级评价依托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结合本行业领域信用评价结果,最终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等级根据代理记账机构的主体信用信息和执业质量以信用管理形式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一般失信)、D级:(严重失信)。
(二)信用评分标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代理记账机构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信用分值管理,根据《阿拉善左旗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表》规定的内容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设立的标准和条件确定信用等级。
A级单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经阿左旗财政局评分标准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B级单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经阿左旗财政局评分标准考核评分在75 至 89分。
C级单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此的设立条件:并经阿左旗财政局评分标准考核评分在 60-74分。
D级单位:考核评分未满60分,或者未达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列为整改对象。
二、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情况,实行分类监管。
(一)信用等级A级机构,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二)信用等级B级机构,经回访复查已经改正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监管,未及时改正的,要适当增加检查的频次。
(三)信用等级C级机构,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经常性检查。
(四)会计信用等级D级机构,采取定期、随机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阿左旗财政局负责公开信用分级分类情况,并及时抄送相关单位,信用分级分类情况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列入一般失信等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整改后向阿左旗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查证属实后,调整其信用等级,并及时公示,但当年不再重新评定信用等级。
列入严重失信等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责令其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其他
当年新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不参与信用等级评分,等成立第二年再参与信用等级评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变动的情况,以及财政监督工作需要,对本方案可适时修订。
本方案由阿左旗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阿拉善左旗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