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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4858W/2025-01177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农牧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4-17
公文时效:

2025年阿左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2025年阿左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阿拉善盟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阿拉善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牧202520号)要求结合我耕地地力保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引导农牧民增施农家肥、生物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地膜离田耕地地力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利用新质生产力推动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阿左旗范围内具有本地户籍的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

(二)不予补贴范围根据我旗实际情况,以下耕地不在补贴范围:

1.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

2.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不予补贴。

3.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已经列入2025年退耕范围不予补贴。

4.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措施将当年地膜离田的或离田比例未达到85%以上,不予补贴。

5.拥有畜群草库仑,不予补贴。

6.非农人员及非农单位(国有农场除外)开垦、承包的耕地,不予补贴。

7.本年度5月18日之后提供各项措施印证资料的不享受当年补贴。

(三)补贴方式和标准

1.补贴方式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1765万元从耕地地力保护性措施和耕地地力提升措施两方面进行补贴。一是耕地地力保护性措施补贴。资金总额30%(529.5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性措施补贴。实施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节水和节肥措施耕地,按照全旗汇总的本年度实施该项措施的总面积核算应享受补贴的标准,给予农户补贴。应享受补贴的农户提供采取措施的可查凭证,场照片印证资料,可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享受该项补贴的农户必须确保覆膜耕地地膜离田必须保持田间、地头无残留地膜,地膜离田要有现场照片印证资料,否则不可享受耕地地力保护性措施补贴二是耕地地力提升措施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70%(1235.5万元)用于耕地地力提升措施补贴,按全旗汇总的各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面积核算采取有效措施的每亩耕地应享受补贴的标准,给予农户补贴。以下耕地地力提升措施可累加享受:

(1)施用生物菌肥修复耕地的。当年施用生物,亩均施肥量达到施用量要求的,按照施肥实际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正式发票票面数量依据亩均推荐使用量折算)。

(2)施用商品生物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的。当年施用生物有机肥,亩均施肥量达到施用量要求的,按照施肥实际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正式发票票面数量依据亩均推荐使用量折算)。

(3)施用沼液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提升耕地地力的。当年施用沼液肥,亩均施肥量达到施用量要求的,按照施肥实际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正式发票票面数量依据亩均推荐使用量折算

(4)增施堆沤农家肥(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升耕地质量的当年施用农家肥亩均施肥量达到2000公斤以上的,经嘎查(村)对农户施用农家肥时确认的亩数、数量等,提供能反映施肥面积、标注施肥耕地坐标点的照片,并且嘎查(村)盖章、主任签字,发票等留存资料核定无误后,按照实际施肥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

(5)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的当年在指定经销店购买具有“阿拉善左旗测土配方肥”标识亩均施肥量达到25公斤以上,按实际施肥亩数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发票票面数量折算:25公斤配方肥=1亩)。必须提供阿左旗配方肥经销商出具的购买配方肥的正式发票,方可享受补贴。

注:享受补贴施用的微生物菌肥、商品生物有机肥、沼液肥必须由经销商提供以下印证件方可享受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营业执照、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销售的生物菌肥、商品有机肥、沼液肥在农业农村部官网的肥料登记与备案截图。

产品外包装正反面清晰图片。

产品当年具有资质的检验报告。

2.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实施措施分配比例÷核实的全旗实施该项措施的总面积=每户每亩应享受该项措施的补贴标准。

(四)发放途径及时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要求 630日前兑付到农民手中。并及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补贴发放流程

(一)补贴申请达到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各项措施条件或标准要求的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提供相关实施凭证印证资料向所在嘎查(村)提出申报

审核公示。嘎查(村)对申报采取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各项措施的面积进行初审逐户测量核实后由农户签字确认,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于5月20日报送苏木(镇)复审苏木(镇)审核无误后报送旗农牧局、财政局进行补贴资金测算。各苏木(镇)嘎查(村)依据旗农牧局、财政局测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进行核算,对应享受补贴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苏木(镇)6月10前统一汇总报送旗农牧局,由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全旗复核汇总6月15日报送财政局。各苏木(镇)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将种植者姓名、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苏木(镇)公布到嘎查(村)、嘎查(村)公布到组、组公布到户,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形式要以信息公示栏和嘎查(村)所属苏木(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同时公示公告。

)面积确认各苏木(镇)复审确认本行政区域内应享受补贴的实际面积汇总表,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苏木(镇)政府出具面积确认书,分管镇长、经办人签字盖章,报送旗农牧局、旗财政局该汇总表一经确认签字盖章后面积再不做变更,做为最终享受补贴的实际面积,由旗农牧局、财政局依据面积汇总测算全旗各项措施应享受的补贴标准漏报的不予补报。

)制定标准。旗农牧、财政局根据各苏木(镇)报送的经第一次公示无误的面积汇总确认书,汇总、审核并确认全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数和耕地地力提升补贴亩数,依据各项措施实施的总面积统一测算全旗各项措施补贴标准。

发放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财政局按照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发放清册,通过“一卡通”进行提级发放。

(六)档案管理。苏木(镇)嘎查(村)要将当年公示无异议的基础数据、各项印证资料、补贴资金清册、补贴亩数、资金确认书等相关原件整理归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并已被纳入发放直达机制范围,采取提级发放。为统筹此项工作更好协调落实,成立阿左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

组  长: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哈  达  (旗农牧局局长)

杨忠卫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姜  辉  (巴彦浩特镇镇长)

李国刚  (吉兰泰镇镇长)

张艳丽  (巴润别立镇书记

王海龙  (温都尔勒图镇书记

银  (敖伦布拉格镇镇长)

意如贵  (巴彦诺日公苏木达)

彭  琛  (巴音毛道农场场长)

    (旗农牧局副局长)

甘黎君  (旗财政局农牧业室主任)

斯  琴  农牧局农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

办公室主  任:     (旗农牧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那青双和尔 (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旗农牧局财政局要统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技术指导补贴资金标准测算、补贴数据审核、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各苏木(镇)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测算审核、公示公告、汇总上报等工作

做好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旗农牧局财政局苏木(农场)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性,通过召开会议或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具体内容,明确补贴具体对象,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强化资金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的耕地和人员纳入补贴范围。苏木(农场)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和资金核查工作对农户补贴面积花名表认真核实、准确登记后上报,同时要负责对各嘎查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入村抽查、审核、确保无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旗农牧局财政局要对补贴程序和上报补贴清册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核验,对补贴清册的真实性进行抽查,特别是差异化补贴、数据异常等情况重点关注。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向盟级上报清册,及时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效能。

)规范补贴程序。要严格工作程序,规定动作必须完成,不得擅自简化。严格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等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公示期满,相关部门要将公示情况留存的纸质档案及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加强监督检查。旗农牧局财政局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展情况,对补贴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苏木(农场)作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旗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对在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做好信访处置。对涉及补贴的信访事项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出现大规模和越级上访事件。要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信访受理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与纠纷。要确定专人负责补贴信访工作,加强沟通,对信访案件及时处理

2025年阿左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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