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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51641/2025-00560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4-10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旗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2. 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商标的食品。

3.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4.以次充好食品: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生鲜肉等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劣质肉类产品。

5.非法添加食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餐饮服务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三无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6.经营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

7.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请拨打12315、12345热线。

2.当面举报:可前往阿左旗市场监管局418食品监管室进行当面举报。

3.网络平台举报:微信搜索小程序“12315或12345”进行举报。

4.信函举报: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经济处路口;邮编:750306;收件单位为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注意事项

1.如实提供线索:举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2.详细信息提供:尽量详细地描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3.保护举报人权益:相关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杜绝恶意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故意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处理

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来,踊跃举报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线索。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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