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152921011765084D/2025-00400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左水许可决〔2025〕09号 成文时间: 2025-03-20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关于《内蒙古西域金银有限公司黄金贵金属精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蒙古西域金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内蒙古西域金银有限公司黄金贵金属精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资料已收悉。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内水保〔2024〕13号),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严格履行承诺,杜绝超范围扰动,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规定和水土保持监理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责任。


编辑:
信息来源: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