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行风热线丨阿拉善民警做客直播间,带你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啥新变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后,很多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引发关注。本期《行风热线》邀请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副所长苏利特做客直播间,围绕新规亮点、新老条款差异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主持人周静: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了不少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嘉宾苏利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了不少贴合民生的处罚条款,也对一些执法细节做了优化,可以从这几个方面重点了解:

一、新增多种日常违法行为处罚,划定安全红线

1、关于高空抛物,以前不少人觉得没造成实际损害就不算违法,这次明确规定,只要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且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没有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也会依法处罚,从源头遏制这种“悬在头顶的危险”。

2、关于无人机飞行,新规对“黑飞”行为亮明了红牌,凡是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的,将直接面临行政拘留,这也是适应无人机广泛应用的必要监管措施。

3、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新规也加大了力度,比如组织未成年人在不适宜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会依法从严处理,坚决杜绝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4、关于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饲养的问题,新规也做了细化: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或者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的,先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已造成伤害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5至10日拘留,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二、执法程序更规范透明,保障合法权益

从执法规范角度,这次修订也进一步强化了程序正义。比如,民警执法时,必须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让群众清晰知晓执法身份。在三类关键场景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一是询问违法嫌疑人时;二是当场检查场所时;三是单人执法时。

这里要说明的是,一般调查取证要求两名及以上人民警察参与,但在规范设置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等特定情况下,一名人民警察也可执法,但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要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既保障执法效率,又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

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落地,给予改过机会

还有一项特别体现人文关怀的规定,就是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处罚的记录都会依法封存。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大家找工作、上学时,这些记录不会成为“绊脚石”,给有过错的人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也更利于社会治理和个人改过自新。

主持人周静:与之前的法规相比,在大家熟悉的领域,比如纠纷处理、未成年人违法处置等方面,还有哪些关键变化呢?

嘉宾苏利特:除了新增条款,这次修订对不少原有条款做了优化调整,其中两个方面变化很关键:

一、正当防卫认定更清晰,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以前处理打架斗殴类纠纷时,常出现“只要双方都动手就都处罚”的情况,导致不少正当防卫行为被误判为互殴。这次修订的第十九条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简单来说,只要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未造成较大损害,就属于合法行为,不会被处罚。即便制止行为稍有过当,达到“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程度,也会减轻甚至不予处罚。

二、未成年人违法处置优化,兼顾惩戒与矫治

针对未成年人违法问题,之前“一刀切”不执行拘留的做法,在处理恶性个案时存在威慑不足的问题。

这次修订做了精准调整,对于14至16周岁临界点实施暴力欺凌、多次盗窃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或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再“享受”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优待”。

更重要的是,新规明确了“处罚+矫治”的二元模式,要求公安机关对因年龄原因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不能“一放了之”。比如,新增的第六十条专门针对学生欺凌,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罚并同步采取矫治教育;学校若明知发生严重欺凌,却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会被追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编辑: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