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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力吉口岸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力吉口岸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力吉口岸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22460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管委会通过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中国乌力吉口岸”发布、转载工作动态95条;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党费收缴情况、人事信息、节假日值班表、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等其他工作信息;通过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机构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项目建设等信息7条,持续深化和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委无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积极推进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我委于2022年开通微信公众号“中国乌力吉口岸”,开通“主题教育”专栏,直通“互联网+督查”“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工会工作”等专门网站,拓宽口岸对外宣传渠道,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及时掌握民情民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借助政府网站对志愿服务、政企合作、走访慰问、干部任免、人事招聘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时,我委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运营机制和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推动政务信息更广泛、更高效地抵达公众,进一步增强口岸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口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结合本单位人事变动实际,重新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推进“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严格审核发布信息内容,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误或无效链接等。三是通过向各部门约稿的形式,提升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加强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正确地把握和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对政务新媒体等新兴平台功能开发不足,发布内容以工作动态为主,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较少。二是部分发布内容无法引起群众获取信息的兴趣,发布信息传播受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度开发政务新媒体功能,开发智能搜索、互动交流等功能,深度调研群众需求,方便群众快速获取信息并反馈意见。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运用图表、漫画、动画等代替纯文字内容,提升信息趣味性与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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