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5084D/2024-0162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9-05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关于对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9-0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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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水运管〔2024〕51号)要求,全旗10座注册登记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通过政府批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旗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要求,依法对水库工程范围划定成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禁止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三、在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严禁未经许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附件:
1.阿左旗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统计表左旗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统计表20240912.xlsx
2.阿左旗水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拐点坐标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拐点坐标.xls
3.阿左旗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20240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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