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2/2024-01690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左城管发〔2024〕65 号 | 成文时间: | 2024-07-2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1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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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巴彦浩特供电分公司、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旗政务服务中心各综合窗口: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扩容,逐年分批次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为加快解决新能源充电桩报装环节多、多次跑等问题,结合我旗实际,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联合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及时做好相关业务人员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1.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企业)
2.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个人)
3.公共充电桩一件事流程图 (企业)
4.公共充电桩一件事流程图 (个人)
5.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阿拉善左旗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全旗充电设施报装接电和用电服务,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加快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广大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报装接电的要求,结合阿拉善左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导向思维。针对用户充电设施报装需求,根据公共停车场、小区实际情况,加强报装业务办理环节和进度的跟踪,化解充电设施报装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全力满足用户用电需求。
(二)坚持高效办电。简化客户申请资料,为报装受理畅通渠道;优化供电方案编制,为充电设施供电方案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针对不同场景开展典型设计,优化供电方案,合理确定电源、表计位置、接入通道,努力降低客户接电成本、简化接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提高验收效率,满足客户“早接电、早用电”的需求。
(三)坚持市场驱动。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鼓励市场化运作,政府出台保障性制度措施,解决投资渠道问题。政府发挥顶层设计、政策赋能、树立标准的引导作用,市场发挥土地、电力、投资、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整合作用,政企双方合力构建高效、合作、共赢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二、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工作。
(二)责任单位:
1.旗发改委负责指导企业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巴彦浩特供电分公司负责线上、线下受理充电桩报装业务,向有报装充电桩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小区可接入容量查询服务,并做好充电桩电力供应和报装接入服务工作。
3.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挖掘安全施工审批、报备工作。
4.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相关工作。
三、办理流程
全旗建立完善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集成服务分为综合窗口联办和线上办理两种模式。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综合窗口设置、一窗受理、协调对接及线上平台的搭建。
(一)线下综合窗口联办
1.办理流程(阿拉善政务服务中心善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综合窗口或巴彦浩特供电分公司综合窗口受理):
(1)指导企业线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时限:1个工作日)
综合窗口收到企业相关申请后,指导企业线上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综合窗口收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后,将相关信息推送到行政审批单位(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和公共设施服务企业(供电分公司等)。
(2)办理低压居民、非居民及小微企业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巴彦浩特供电分公司,申请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巴彦浩特供电分公司负责现场勘察是否具备供电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供电方案,按流程办理。不符合接入条件的现场告知并答复申请人。
(3)签订城市道路挖掘安全施工恢复协议(若需)(责任单位: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时限:1个工作日)
阿拉善左旗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中心收到相关信息后,经现场勘察后,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安全施工恢复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
(4)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若需)(责任单位: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时限:1-3个工作日)
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收到相关信息后,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若需),并将申请信息推送到相关绿化企业,由绿化企业负责办理征占补植协议的签订。
2.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二)线上办理
1.申请人在投资项目审批在线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在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网上办平台可根据情形引导自主选择办理情形,办理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项目、签订城市道路挖掘安全施工恢复协议、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供电公司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勘察,并即时反馈材料缺失信息要求补齐,或审核通过,采集信息、申请材料导入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网上办平台。后续办理流程与线下办理一致。
2.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切实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相关设施设备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长期未正常运营等不符合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责令加以整改;对管理不善、用户投诉较多、问题频出的运营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采取强制退出措施。
(一)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盟住建局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负责将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安装条件预留情况纳入建设工程整体验收范畴;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纳入对公共停车设施的执法监管范围,开展备案监管及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申请登记注册;负责协调充换电产品的检验检测;协助充换电基础设施采购时涉及CCC(中国强制认证)产品的监管工作。
(四)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全旗充电基础设施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参与与涉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和提升居民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办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新建住宅和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续加强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及政策解读工 作,通过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让居民了解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充电桩报装流程等事宜,为阿拉善左旗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新能源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企业)修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