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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52017/2024-02593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7-31
公文时效:

中共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委员会、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阿拉善左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发的《阿拉善左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委员会(以下简称超格图呼热苏木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超格图呼热苏木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条 超格图呼热苏木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苏木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三)讨论和决定本苏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推进区域发展,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事务,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市场监管等管理事务。

(七)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公共安全及应急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九)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协助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税费保障、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苏木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牧区发展及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加强嘎查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

(十二)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监督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嘎查村民和单位参与嘎查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十三)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行使权利、发挥作用。协助武装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公民服兵役等工作。支持、协调群团组织开展组织联络工作。

(十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苏木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开展城市管理、水务、林草、农牧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六)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超格图呼热苏木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以及人大、人事、财务、保密、机要和档案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

一战线和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

(二)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苏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民政、科教文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开展公共卫生防疫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辖区内消防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苏木经济发展规划。全面加强嘎查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统筹负责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农牧、统计、林草、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三)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管理权限,在农牧、林草、水务、自然资源等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自治区赋予苏木镇的行政执法权。统筹协调派驻苏木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

(五)农牧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开展农牧、林草、水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农业机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及行政辅助工作。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土地、草牧场承包管理。承担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及服务、农村牧区经济统计等工作。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信息采集和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第五条 超格图呼热苏木党委、政府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核定行政编制 16名,设党委书记 1名、苏木达 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 1名、副苏木达 2名,科级领导职数 9名(3正 6副)。

核定事业编制 17名,设主任 1名,科级领导职数 1名(1副)。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公益一类相当于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4名。

农牧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10名,设主任 1名(副科级)。

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当于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3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旗委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联  系  人:马玉龙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680001        

办公时间:上班  9: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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