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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7525744612/2024-01196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6-28
公文时效:

【教育动态】2024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2024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计划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标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阿拉 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 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 园工作规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和《内 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 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按计划招生, 保持相对稳定、统筹调整的原则,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 工作有序开展。

(一)幼儿园

1.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 3  6 周岁,幼儿园小 班入园需年满 3 周岁(即 2021  8  31 日及之前出生 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 规程》,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读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 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 法定监护人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3.公民同招。通过公办、民办并举招生来满足适龄儿童入园 需求。将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与公办幼儿园 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

1.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必须满 6 周岁 (即 2018  8  31 日及之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 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2.免试入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学基本要求,严格遵守 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就近入学 ”和“统 筹调整 ”相结合的原则。

3.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 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各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 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 通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 学校就读。

二、坚持阳光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

1.规范招生。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幼儿园小 班不超过 25 人。各幼儿园按照新入园幼儿性别、年龄、居住地 等因素,按照均衡的原则进行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 其他季节不得随意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 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统筹安排。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 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 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2.入园办法

1) 巴彦浩特地区公办幼儿园。阿左旗各幼儿园不限户籍 招收适龄幼儿。实行划片入园(详见 阿拉善左旗 2024 公办 幼儿园学区划分图 ”)。

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子 女出生时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 代同户),其间子女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且父母名下 无其他住房,安排在相应划片幼儿园就读。

注:法定监护人名下既有住房又有商铺、公寓等房产的,以 住房划分学区。

2) 巴彦浩特地区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不划分学区, 自主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实际规模及能力,按国家控 制班额进行招生,逐步增加功能教室配置,提升办学质量。

3)农牧区幼儿园。不划分学区。各幼儿园应招收适龄儿 童入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 ”。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混合编班。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 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同户同址同 居住的(三代同户),提供父母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 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住房已入住(不含商铺、公寓)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提供购房合同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供 2023-2024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二)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按计划招生。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 计划和班级定额(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人)。 必要时由阿左旗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调整招生计划。

2. 巴彦浩特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

1)划片入学(详见 阿拉善左旗 2024 年中小学学区划分  ”)。

①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房屋产权 100% 在其名下的,按“就近入学 ”原则安排在相应划片学校就读。在 本方案公布后所做产权变更不作为学区房认定。

②子女出生时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其间子女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 母名下无其他住房,按“就近入学 ”原则安排在相应划片学校就 读。

③租住、寄住、借住的,按“统筹调整 ”原则安排在相应学 校就读。

④新购房未入住的、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 购买他人房屋未过户至法定监护人名下和购买车库改建住宅等 情况,按租住、寄住、借住的入学相关要求统筹安排。

⑤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实际居住地界定学 区,商铺、公寓不作为学区划分。

⑥申请住校及午托服务的学生,由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 寄宿制学校入学就读(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小学:阿左旗第五小 学;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 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同户同址同 居住的(三代同户),提供父母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 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住房已入住(不含商铺、公寓)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需提供购房合同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供 2023-2024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③租住、寄住、借住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 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3.农牧区中小学招生

农牧区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及就近苏木镇小学一年级适龄 儿童、少年入学。苏木镇政府落实普及义务教育的职责,广泛宣 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 学。农牧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 读。

4.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 全中学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全 中学 2024 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坚持各族学生同学共进原 则,同阿左旗第三中学、阿左旗第四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共享 学区。招生实行线上报名登记,学区范围内各民族七年级新生均 可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大 于招生计划数时按报名顺序先后依次录取,满额即止。具体招生 计划数及报名方式另行发文通知。

5.统筹调整

1)在阿左旗第四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片区租住、寄住、 借住的七年级新生,按照“统筹调整 ”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三中 学、阿左旗第八中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就读;如有特殊情况法 定监护人则可申请,调整就读学校。

2)在阿左旗第六小学、阿左旗第二实验小学、阿左旗第 九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一年级新生, 按照“统筹调整 ”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阿左旗逸夫 回民学校、阿左旗第五小学、阿左旗明德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实 验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法定监护人则可 申请,调整就读学校。

3)符合阿左旗第九小学、阿左旗第二实验小学、阿左旗 六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学区条件的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到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阿左旗逸夫回民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 阿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4)上述“统筹调整 ”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控制招 生人数。

6.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 法定监护人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 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 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 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 学校申请同班就读。

7.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 两为主、两纳入 ”原则,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按照“就近入学 ”和“统筹调  ”原则入学就读,确保“应收尽收

8.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苏木镇、街道、相关部门、中小学校 要共同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宣传、排查、 监测和劝返机制,建立疑似失学、疑似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 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入尽入 ”。

9.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   人走、人籍一致 ”的学籍管理要求,及时注册、上报、变更学籍   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中小学生“人籍分离  “双重学籍 ”等情况发生。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学前教育阶段。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今年继续招收年满 5 周岁不足 6 周岁(幼儿园大班学龄段),且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 校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残疾儿童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普通中小学必须依法接受本校学区范围 内,且能适应学校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阿拉善 特殊教育学校要招收不能随班就读,但仍能接受集体教育、生活 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适合在校学习 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采取“一 人一案 ”送教上门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四)落实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 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 次人才的子女, 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国家、 自治区和盟级有关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就读。

三、新生报名工作

2024 年秋季新生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 行。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范围:巴彦浩特镇区法定监护人有房有证且实际 居住的新生,农牧区的中小学、幼儿园新生。

2.线下报名范围:巴彦浩特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同户 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等其他情况的新生,到阿左旗教体局 指定地点报名(阿左旗第八小学)。

(二)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时间

幼儿园:2024  8  12 日,9:00  18:00

  学:2024  8  13 日—14 日,9:00  18:00   中:2024  8  15 日,9:00  18:00

2.线下报名时间

2024  8  19 日—20 日,9:00  18:00

(二)审核时间

2024  8  12 日—8  21 日,9:00  18:00

(三) 申报流程

1.凡法定监护人有房有证且实际居住的符合公办幼儿园入 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应在 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陆“蒙速办 app ”招生 系统在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少 年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需 上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信息, 由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

手机端:登陆“蒙速办 app ”选择阿拉善盟区划,在首页“一 件事专区 ”点击“入园入学 ”快捷通道或“教育分类 ”主题内容 进行网上申报。

电脑端:登录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 n/index.do。点击“新生入学一件事 ”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若线上报名网址有变,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网址变 更公告,请新生家长及时关注“阿左旗教育体育局 ”微信公众号。

2. 巴彦浩特镇区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在线下报 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 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原件,祖父母(外祖父 母)户口薄及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阿拉 善左旗教体局、阿拉善左旗公安局、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后,按招生方案分配学校。

3.租住、寄住、借住的,在线下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 年,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 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同时需提供出租房屋人的 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

4.符合享受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政策的,一律在线下进行 报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确定学区,结果将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要打印《报名通 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不符合公办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巴彦浩 特镇区各民办幼儿园线下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原则上要与线上报 名时间同步。

2.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于 8  19 日—20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指定报名地点 (阿左旗第八小学)报名,并按招生方案统筹分配学校。

3.线下报名分配名单于 2024  8  23 日在阿左旗第八小学 校门口公布。阿左旗教体局于 2024  8  24 日将中小学新生分 配名单下发至各学校。

四、坚持阳光分班

阿左旗教体局要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 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均衡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把做 好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 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均衡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和 领导,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公开、有序、规范。

1.学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 (即:学生人  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结构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  户籍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 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 ”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巴 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4  8  25 日面向社会公布本校新生 招生名单,并于 2024  8  27 日面向社会公布均衡分班结果。

2.教师均衡搭配。坚持学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搭配“背 对背 ”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 合理 ”原则,确定相应任课教师,做到每班师资力量配备统筹兼 顾、合理搭配,任课教师在年龄、教龄、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衡 组合。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4  8  28 日向社会公布新 生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师资搭配组合。

3.坚持阳光定班。坚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 阳光定班  原则。阿左旗教体局于 2024  8  29 日统一组织“ 阳光定班  仪式,确定各中小学班主任所带班级并向社会公布。

4.坚决堵塞漏洞。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要做出说明,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统 筹分配,最迟不得晚于 2024  8  23 日。在“ 阳光定班 ”后报 名的学生,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必须服从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分配, 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就读班级。

五、办理延缓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控辍 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权 力,凡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 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要提交三甲医院 诊断证明材料,经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 续;凡年满 6 周岁未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阿左旗各公 办、民办幼儿园不得接收入园;开学后,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开展 入园督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 园要做好招生组织实施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准 确把握、严格落实招生方案,统一步调,妥善处理相关招生矛盾, 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 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入 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入园入学一件事  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幼儿 园要通过官方公众号、微信平台、其它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 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主动回应学生、家长的招生咨 询,提供招生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理性帮助孩 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 社会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 策,共同维护我旗招生秩序。严把房产、实际居住等信息审验关, 阿左旗教体局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 理。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 报电话:04838180258;政策咨询电话:04838222009。

 

 学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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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左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