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7525744612/2024-0119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28 | |
公文时效: |
【教育动态】2024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 发布日期:2024-06-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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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计划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标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阿拉 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 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 园工作规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和《内 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 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按计划招生, 保持相对稳定、统筹调整的原则,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 工作有序开展。
(一)幼儿园
1.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 3 至 6 周岁,幼儿园小 班入园需年满 3 周岁(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 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 规程》,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读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 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 法定监护人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3.公民同招。通过公办、民办并举招生来满足适龄儿童入园 需求。将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与公办幼儿园 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
1.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必须满 6 周岁 (即 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 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2.免试入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学基本要求,严格遵守 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就近入学 ”和“统 筹调整 ”相结合的原则。
3.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 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各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 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 通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 学校就读。
二、坚持阳光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
1.规范招生。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幼儿园小 班不超过 25 人。各幼儿园按照新入园幼儿性别、年龄、居住地 等因素,按照均衡的原则进行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 其他季节不得随意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 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统筹安排。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 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 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2.入园办法
(1) 巴彦浩特地区公办幼儿园。阿左旗各幼儿园不限户籍 招收适龄幼儿。实行划片入园(详见“ 阿拉善左旗 2024 年公办 幼儿园学区划分图 ”)。
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子 女出生时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 代同户),其间子女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且父母名下 无其他住房,安排在相应划片幼儿园就读。
注:法定监护人名下既有住房又有商铺、公寓等房产的,以 住房划分学区。
(2) 巴彦浩特地区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不划分学区, 自主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实际规模及能力,按国家控 制班额进行招生,逐步增加功能教室配置,提升办学质量。
(3)农牧区幼儿园。不划分学区。各幼儿园应招收适龄儿 童入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 ”。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混合编班。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 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同户同址同 居住的(三代同户),提供父母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 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住房已入住(不含商铺、公寓)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提供购房合同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供 2023-2024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二)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按计划招生。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 计划和班级定额(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人)。 必要时由阿左旗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调整招生计划。
2. 巴彦浩特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
(1)划片入学(详见“ 阿拉善左旗 2024 年中小学学区划分 图 ”)。
①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房屋产权 100% 在其名下的,按“就近入学 ”原则安排在相应划片学校就读。在 本方案公布后所做产权变更不作为学区房认定。
②子女出生时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其间子女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 母名下无其他住房,按“就近入学 ”原则安排在相应划片学校就 读。
③租住、寄住、借住的,按“统筹调整 ”原则安排在相应学 校就读。
④新购房未入住的、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 购买他人房屋未过户至法定监护人名下和购买车库改建住宅等 情况,按租住、寄住、借住的入学相关要求统筹安排。
⑤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实际居住地界定学 区,商铺、公寓不作为学区划分。
⑥申请住校及午托服务的学生,由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 寄宿制学校入学就读(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小学:阿左旗第五小 学;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分开 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同户同址同 居住的(三代同户),提供父母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 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②新购住房已入住(不含商铺、公寓)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需提供购房合同和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供 2023-2024 年内任意一次水、电缴费票据。
③租住、寄住、借住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 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3.农牧区中小学招生
农牧区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及就近苏木镇小学一年级适龄 儿童、少年入学。苏木镇政府落实普及义务教育的职责,广泛宣 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 学。农牧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 读。
4.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 全中学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全 中学 2024 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坚持各族学生同学共进原 则,同阿左旗第三中学、阿左旗第四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共享 学区。招生实行线上报名登记,学区范围内各民族七年级新生均 可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大 于招生计划数时按报名顺序先后依次录取,满额即止。具体招生 计划数及报名方式另行发文通知。
5.统筹调整
(1)在阿左旗第四中学、阿左旗第九中学片区租住、寄住、 借住的七年级新生,按照“统筹调整 ”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三中 学、阿左旗第八中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共同体学校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就读;如有特殊情况法 定监护人则可申请,调整就读学校。
(2)在阿左旗第六小学、阿左旗第二实验小学、阿左旗第 九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一年级新生, 按照“统筹调整 ”原则调整至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阿左旗逸夫 回民学校、阿左旗第五小学、阿左旗明德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实 验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法定监护人则可 申请,调整就读学校。
(3)符合阿左旗第九小学、阿左旗第二实验小学、阿左旗 六小学、阿左旗第八小学学区条件的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到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阿左旗逸夫回民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 阿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阿左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4)上述“统筹调整 ”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控制招 生人数。
6.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 法定监护人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 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 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 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 学校申请同班就读。
7.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 两为主、两纳入 ”原则,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按照“就近入学 ”和“统筹调 整 ”原则入学就读,确保“应收尽收”。
8.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苏木镇、街道、相关部门、中小学校 要共同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宣传、排查、 监测和劝返机制,建立疑似失学、疑似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 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入尽入 ”。
9.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 人走、人籍一致 ”的学籍管理要求,及时注册、上报、变更学籍 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中小学生“人籍分离 ” “双重学籍 ”等情况发生。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学前教育阶段。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今年继续招收年满 5 周岁不足 6 周岁(幼儿园大班学龄段),且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 校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残疾儿童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普通中小学必须依法接受本校学区范围 内,且能适应学校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阿拉善 特殊教育学校要招收不能随班就读,但仍能接受集体教育、生活 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适合在校学习 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采取“一 人一案 ”送教上门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四)落实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 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 次人才的子女, 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国家、 自治区和盟级有关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就读。
三、新生报名工作
2024 年秋季新生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 行。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范围:巴彦浩特镇区法定监护人有房有证且实际 居住的新生,农牧区的中小学、幼儿园新生。
2.线下报名范围:巴彦浩特镇区租住、寄住、借住的,同户 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等其他情况的新生,到阿左旗教体局 指定地点报名(阿左旗第八小学)。
(二)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时间
幼儿园:2024 年 8 月 12 日,9:00 至 18:00
小 学:2024 年 8 月 13 日—14 日,9:00 至 18:00 初 中:2024 年 8 月 15 日,9:00 至 18:00
2.线下报名时间
2024 年 8 月 19 日—20 日,9:00 至 18:00
(二)审核时间
2024 年 8 月 12 日—8 月 21 日,9:00 至 18:00
(三) 申报流程
1.凡法定监护人有房有证且实际居住的符合公办幼儿园入 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应在 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陆“蒙速办 app ”招生 系统在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少 年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需 上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信息, 由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
手机端:登陆“蒙速办 app ”选择阿拉善盟区划,在首页“一 件事专区 ”点击“入园入学 ”快捷通道或“教育分类 ”主题内容 进行网上申报。
电脑端:登录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 n/index.do。点击“新生入学一件事 ”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若线上报名网址有变,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网址变 更公告,请新生家长及时关注“阿左旗教育体育局 ”微信公众号。
2. 巴彦浩特镇区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在线下报 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 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原件,祖父母(外祖父 母)户口薄及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阿拉 善左旗教体局、阿拉善左旗公安局、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后,按招生方案分配学校。
3.租住、寄住、借住的,在线下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 年,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 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同时需提供出租房屋人的 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
4.符合享受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政策的,一律在线下进行 报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确定学区,结果将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要打印《报名通 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不符合公办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巴彦浩 特镇区各民办幼儿园线下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原则上要与线上报 名时间同步。
2.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于 8 月 19 日—20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体局指定报名地点 (阿左旗第八小学)报名,并按招生方案统筹分配学校。
3.线下报名分配名单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阿左旗第八小学 校门口公布。阿左旗教体局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将中小学新生分 配名单下发至各学校。
四、坚持阳光分班
阿左旗教体局要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 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均衡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把做 好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 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均衡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和 领导,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公开、有序、规范。
1.学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 ”(即:学生人 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结构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 户籍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 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 ”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巴 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面向社会公布本校新生 招生名单,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面向社会公布均衡分班结果。
2.教师均衡搭配。坚持学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搭配“背 对背 ”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 合理 ”原则,确定相应任课教师,做到每班师资力量配备统筹兼 顾、合理搭配,任课教师在年龄、教龄、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衡 组合。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向社会公布新 生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师资搭配组合。
3.坚持阳光定班。坚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 阳光定班 ” 原则。阿左旗教体局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统一组织“ 阳光定班 ” 仪式,确定各中小学班主任所带班级并向社会公布。
4.坚决堵塞漏洞。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要做出说明,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统 筹分配,最迟不得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 阳光定班 ”后报 名的学生,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必须服从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分配, 由阿拉善左旗教体局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就读班级。
五、办理延缓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控辍 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权 力,凡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 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要提交三甲医院 诊断证明材料,经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 续;凡年满 6 周岁未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阿左旗各公 办、民办幼儿园不得接收入园;开学后,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开展 入园督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拉善左旗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 园要做好招生组织实施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准 确把握、严格落实招生方案,统一步调,妥善处理相关招生矛盾, 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 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入 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查验工作;阿拉善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入园入学一件事 ” 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幼儿 园要通过官方公众号、微信平台、其它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 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主动回应学生、家长的招生咨 询,提供招生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理性帮助孩 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 社会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 策,共同维护我旗招生秩序。严把房产、实际居住等信息审验关, 阿左旗教体局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 理。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 报电话:0483—8180258;政策咨询电话:0483—82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