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51641/2024-0171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2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6-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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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阿拉善左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 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遏制非法集资增量风险,处置化解存量案件。
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稳中求进,加强上下联动、 部门协作,坚持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共同推进,着力完善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站稳人民立场做好防非处非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处置化解风险,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坚持守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落实属地责任,注重源头化解非法集资社会稳定风险,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 、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8月,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工作计划,通过召开部署动员会等形式,充分认识本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层层动员压实责任。
(二)风险排查阶段。2024年8月-9月,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网络排查、群众举报、资金异动、现场核查和清楼扫街等方式,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地毯式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建立风险台账。
(三)打击处置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1月,将打击处置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坚持风险排查与整治、打击与处置同步推进,通过约谈整改、行政处置、刑事打击和化解存量案件等方式,力争使非法集资风险清仓见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1月,按照立查立建、长短结合的原则,将制度作为防非处非工作的重要支撑,总结固化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防非处非制度。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12月,组织对专项行 动成果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重点案件、重点领域的攻坚突破,健全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提档升级防非处非工作质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顺利落实,成立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协调督促相关工作。
组 长:白 春 花 局长
副组长:曹 明 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文 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 伟 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巴雅尔 副局长
图门巴雅尔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刚 党组成员
贾 志 勇 党组成员
成 员:张 晓 静 办公室主任
张 娜 党群室主任
陶 海 燕 人事教育室主任
李 阳 信用监管室主任
李 明 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室主任
董 美 君 药械化监督管理室主任
冯 乐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主任
郭 芳 质量计量标准监管室主任
唐 莉 政策法规室主任
查 尔 苏 市场监督管理室主任
王 潇 行政审批室主任
鲍 永 明 执法稽查大队队长
焦 文 华 额鲁特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 志 国 南环市场监管所所长
包 海 山 新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布音巴特尔 王府市场监管所所长
贺 军 吉兰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亚 光 巴润别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多 丽 食品药品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闫伟光担任,负责全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定期调度、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加强专项行动统筹部署,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监测识别,履行防非义务,发现线索及时向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送,发挥防非处非“前哨”作用。扩展监测预警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排查化解风险线索,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三)发动群众举报吹哨。继续完善优化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奖励额度,扩大奖励范围,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线索,防范风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监管领域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行政审批室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处理好宽进与严管的关系。对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
(五)行政处置打早打小。加强处非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配强执法力量,细化执法流程,落实保障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持续探索3+N(3指地方金融工作机构、市场监管、公安,N指涉及的行业主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模式,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查封扣押、责令监督清退、罚款警告等手段,查办一批行政案件。
(六)行刑衔接无缝对接。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整合信息资源。对各类线索信息及时审查梳理,按职能分类开展情况通报、联动执法,做好案件移交、常态化开展检查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实现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并重并举、无缝衔接,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形成处置合力。
(七)建立风险销号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集资风险和案件处置情况,信用监管室按照风险、案件不同类型定期调度收集汇总,建立工作总台账,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全流程管理,督促各股室、所、二级单位明确责任人,制定计划,加强督促,限时完成。
(八)提升处非宣传力度。健全防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拓展宣传阵地,优化传播内容,创新传 播方式。线下深化“七进”宣传(进嘎查、进社区、进家庭、 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机关),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切实提升活动深度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对照《阿拉善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阿拉善左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力度,扎实推进重大案件处置、重大风险化解的协调落实等工作。各股室、所、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有效衔接扎实推进风险分类处置、精准打击、宣传维稳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联动协作,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工作原则,做好非法集资日常防范、监测预警、信息报送、会商研判、配合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巩固提升。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经验、教训要认真总结、梳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按照表格备注时间要求报送)。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相关表格数据请一并报送。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