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5439E/2024-0073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4-29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
- 发布日期:2024-04-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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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盟委、盟行署、盟自然资源局、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抓好全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核、报批等工作,严把建设项目与相邻方的安全距离关。
4.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证采矿、越界勘查、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取缔非法矿山和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并监督检查全旗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负责地质勘探(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除外)和测绘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仁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盟委、盟行署、盟自然资源局、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指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议事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
3.强化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局党组安全专题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指标。
5.每月深入基层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波
指导局党群室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红锋
1.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及局国土空间规划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全生产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海远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及局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室、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执行旗委、旗政府、盟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海兵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及局办公室、法规监察与测绘室、自然资源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测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一次。
(六)局长助理石亮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及局地质勘查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一次。
(七)阿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主任包海荣
负责阿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旗委、旗政府、盟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八)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那庆
负责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局业务股室转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室
1.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室,联系盟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阿左旗安委办,传达相关工作通知,汇总上报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报表,承担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宣传教育、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抢险救援的能力水平。
3.负责全旗在期矿山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和改变开采矿种等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监管、核查工作;以矿山年度储量动态监测成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为抓手,对矿山开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告知本级行政执法机构。
(十)党群室
具体负责局党组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
(十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火灾防控、消防方面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保障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自然资源所、协防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2.订购安全生产相关报刊、工作书籍、展板等资料。
(十二)地质勘查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
1.负责越界勘查、地质勘探、废弃矿井治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是否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围栏网、设立警示标志,预防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责任、措施及制定应急突发预案落实到位。
2.指导监督地质勘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3.负责全旗探矿权以探代采、未按勘查设计施工的日常监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书面告知本级行政执法机构。
(十三)国土空间规划室
1.落实《阿拉善左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将安全生产作为审议国土空间规划布局、高危项目设计审批的前提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严格落实《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敖伦布拉格沿边产业园总体规划》。
3.将消防内容纳入旗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消防站等消防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相关部门编写消防专项规划。
(十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
配合阿左旗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违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五)法规监察与测绘室
指导监督测绘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十六)自然资源所
1.对辖区内探矿权勘查,采矿权开采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督管理。
2.对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督管理。
3.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负责本苏木镇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按照职责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本所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查处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局业务股室转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阿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负责阿左旗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收储地块前期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