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4858W/2024-0187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农牧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10-0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3-0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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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小额贷款贴息
二、实施地点:12个苏木镇(场)、114个嘎查村
三、实施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内银保监发〔202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四、建设性质:续建
五、实施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实施单位:阿拉善左旗农牧局
七、合作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善左旗支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
八、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是解决脱贫人口发展生产资金不足
的重要手段,是支持贷款对象扩大生产规模的治本之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之举。目前,部分刚迈过脱贫线的困难家庭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时有发生,国家、自治区在过渡期继续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将为有效缓解困难家庭的资金链、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开辟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注入强劲动力。
九、实施内容
(一)贴息对象: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四类建档立卡困难家庭。
(二)贴息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扶贫小额贷款。
(三)贴息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扶贫小额贷款。
(四)贴息标准:按照《金融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善左旗支行、阿拉善左旗农村商业银行两家合作机构于2024年1月—2024年12月间审批发放的小额贷款,依照《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对贷款进行全程全额贴息。
(五)贷款贴息。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小额贷款利息由合作机构直接从贴息专用账户扣除,并通知借款人贷款利息已由政府补贴。合作机构要及时向旗农牧局提出清算申请,提交全年授信贷款户明细、发放贷款及还款的总体情况、借款人员身份信息、贷款额度、利息明细等相关资料。
十、绩效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继续发挥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支撑作用,解决脱贫户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减轻脱贫户生产经营负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一、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组织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减轻脱贫户发展产业资金压力,通过落实因贷尽贷、全程贴息举措,增强脱贫户发展产业内生动力和致富信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现象底线,筑牢产业兴旺的保障网。
十二、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旗农牧局、承贷银行、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和财政局继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持续发挥合力,做好小额信贷贷款贴息工作。
(二)宣传政策。采取以会代训、入户宣讲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各部门、各级干部、贷款户熟知小额信贷政策,提高小额信贷资金管理使用精准度。
(三)加强监管。旗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强监督监管,确保小额信贷贴息合规有序运行,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要应贷尽贷、应贴尽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