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1529210117651641/2024-00392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3-12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

一、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负责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包括设计、制造、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电梯安装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8.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10.负责对生产销售环节的醇基燃料、醇基液体盛装容器以及醇基燃料专用灶具进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容器和灶具违法行为。
11.配合旗工信局,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大型农贸市场(三道桥、转盘、花园市场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配合旗工信局,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含废品收购站)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2024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
1.贯彻执行阿左旗旗委、旗政府、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
3.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有效运行。
4.强化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局党组集中学习。
5.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指标。
6.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8.每月深入基层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 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旗委、旗政府、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组织分管行业、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5.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3.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4.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人事教育室
1.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
(五)政策法规室
1.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普及工作。
(六)特种设备监察室
1.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包括设计、制造、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电梯安装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质量监督管理室
1.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八)药械化监管室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行政审批室
1.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各市监所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2.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3.负责对生产销售环节的醇基燃料、醇基液体盛装容器以及醇基燃料专用灶具进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容器和灶具违法行为。
4.配合旗工信局,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大型农贸市场(三道桥、转盘、花园市场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配合旗工信局,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废品收购站)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