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00MB18308319/2024-0248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阿拉善左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12-20 | |
公文时效: |
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2-2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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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发生改变,可能导致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安全,推动土壤资源的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1月27日,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盟市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加强污染地块全周期监管,优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程序。
为全面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现状,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委托单位的相关要求,内蒙古碧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在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现状及历史数据等资料,编制了《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本次报告对地块现状进行调查描述,得出调查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2月20日,调查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综合得到以下调查结论:
(1)通过对资料收集的分析,地块内部和周边现状及历史均未对本地块场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的影响,四周无工业企业活动,不涉及三废产排及处置,未发生过环境及安全生产事故等。
(2)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地块原为空地,地块现状为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党群服务中心,现场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见管线、沟渠有明显泄漏情况。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存、固体废物处理、VOCS排放等企业。
(3)通过人员访谈,地块内和周围区域现状及历史情况均未对本地块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基于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判定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状无明显存在被污染迹象以及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开展第一阶段调查要求,建议可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