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4866P/2024-0208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10-31 | |
公文时效: |
阿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8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4-10-3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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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86号提案的答复
程业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巴彦浩特镇区内自然湿地生态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阿拉善左旗自然湿地基本情况
阿拉善左旗湿地总面积83129.3327 公顷,涉及8个苏木镇。湿地类型分为:盐田(5070.264公顷)、内陆滩涂(14544.9004公顷)、沼泽地(63514.1684公顷),不涉及重要湿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湿地面积65455.8819公顷,湿地保护率达78.7%。我旗湿地资源主要以一般湿地为主,2022年申报盟市级湿地一处,位于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特莫图嘎查的敖包诺尔图湖,总面积49.1228公顷。经对比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巴彦浩特镇区内的人工湖、水塘、水库等均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属于湿地。
依据《阿拉善左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巴彦浩特规划区范围内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13.81平方千米。主要包含点状公园、生态公园、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未规划湿地保护区或湿地公园。柳子沟水库、南田村水库、巴音湖、延福湖、洪沟水库、大漠奇石产业园景观湖、柳树沟水库及周边区域均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生态绿地。
二、巴彦浩特城区生态绿地基本情况
(一)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泉水—柳子沟水库
1.2010年巴彦浩特镇防洪堤(2009年8月—2010年5月建设),位于巴彦浩特镇布古图嘎查、乌巴高速东侧,堤防级别4级,总长度4.8km,堤防型式为土石混合堤,迎水面为浆砌石挡墙,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洪堤建成后,将哈拉乌沟季节性分为南北两条沟道,哈拉乌南沟季节性洪水经过敖包沟防洪工程排泄至格林布隆滩井灌区西南侧沙漠,哈拉乌北沟季节性洪水经过沙尔布尔德沟排泄至吉兰泰镇希尼呼都格嘎查紫泥湖水库东侧沙漠。至此,贺兰山西麓冲积扇地形成的季节性洪水全部导流由巴彦浩特南北下泄,不再途径巴彦浩特镇城区,城区产流均为降雨形成的地面径流。
哈拉乌沟上游洪水导流工程完工后,2016年,阿拉善左旗在不改变原河道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巴彦浩特敖包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26.6公顷(3399亩),总投资3.5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修河道、绿化种植及道路、人工湖、停车场、景观平台、园林景观小品、马群雕塑、人工湖、木栈道等。
目前,敖包公园内种植乔木和亚乔木约3万株(乔木:云杉、油松、樟子松、国槐、白蜡、旱柳、竹柳、金枝国槐、金叶复叶槭、丝棉木等,亚乔木:山桃、山杏、金叶榆、海棠等),地被35公顷(马莲、天人菊、百合、蓝亚麻、鼠尾草、千屈菜、金娃娃鸢尾、石竹、德国景田、红宝石萱草等),蒙草混播91公顷,灌木约4公顷(四季玫瑰、侧柏、丁香等);年用水量约147万吨。
2.位于南田村的柳子沟塘坝始建于1966年,2005年完成除险加固,2019年通过水库降等论证后降为塘坝,水源为上游露头泉水,库容70.72万立方米。主要用途为保障南田村温棚灌溉用水,部分水量通过下游湿地经尉家塘坝(库容6万m3)进行调节,冬季灌溉用水停止后,尉家塘坝溢流后经银巴路(原检测站)穿路涵管至引水管道。
柳子沟塘坝及周边绿地已纳入巴彦浩特镇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待规划方案整体审批通过后,根据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二)自然水头出露形成—南田村湖
南田村湖(鸭子沟塘坝)位于巴彦浩特镇南田村,始建于1971年,2016年完成除险加固,水源为上游自然水头出露泉水,库容5万立方米。主要用于灌溉塘坝下游耕地。冬季用水低峰期部分水量通过下游富坑塘坝(库容4万立方米)进行调节。
为保护南田村湖周边生态绿地环境、改善南田村周边居民居住条件。2019年至今,我旗累计投资2.47亿元,完成南田村水库周边540户住户征收安置工作(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南田村水库上游征收安置222户、下游安置317户,巴丹吉林路南侧1户(麒麟山庄)。共腾退12.7万平方米居住、商业用地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改善。
目前,南田村湖及上下游绿地均已纳入巴彦浩特镇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待规划方案整体审批通过后,根据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三)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泉水水头形成—贺兰湖至延福湖及健康湖、红沟水库、大漠奇石园景观湖
2010年巴彦浩特镇防洪堤建成后,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不再进入巴彦浩特城区,途径哈拉乌、贺兰湖(布古图水库)2座水库后分流于哈拉乌南北沟下泄。该区域上游哈拉乌水库始建于1956年,2012年完成除险加固,库容为30万立方米,属于旁侧蓄清水库,水源为一处截伏流工程(日来水量约1000立方米)及露头泉水,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形成后通过沟内引水管道调节入库;下游贺兰湖(布古图水库)始建于1984年,2009年完成除险加固,库容46.4万立方米,与哈拉乌水库为同一水源。
因上游泉眼水、地下水汇集,路面硬化雨水汇集等,巴彦浩特中心城区形成巴音湖、延福湖、南湖、健康湖、红沟水库等生态水系。2013年大漠奇石园开工建设,园区内共规划建设人工湖3座,总占地面积:17.67万平方米,总库容量33.4万立方。主要用于承接洪沟水库上游来水,进行防洪、调蓄。
(四)小哈拉乌沟—沙生植物园—柳树沟水库
小哈拉乌沟即哈拉乌北沟,2010年巴彦浩特镇防洪堤建成后,柳树沟塘坝(始建于1975年,2014年完成除险加固,库容20.9万立方米)不再承接上游来洪,仅蓄积塘坝上游露头泉水,属蓄清塘坝,来水量较小,常年半库运行。
柳树沟水库上游规划建设了九龙公园、沙生植物园等多处景观公园,已不再承接上游来洪,仅积蓄周边泉水。水库周边短期内未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三、存在困难
(一)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泉水—柳子沟水库
一是由于城区东侧防洪坝建设,敖包生态公园现已无洪水流入,绿化用水较为缺乏,需进行季节性补水;二是巴彦浩特镇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投资较高、建设期限较长,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
(二)自然水头出露形成—南田村湖
一是由于塘坝产权为苏木镇及嘎查,且上级资金不支持塘坝清淤,导致日常清淤管护不到位,南田村湖淤积现象明显,汛期水库水位较高;二是巴彦浩特镇田园综合体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水库上下游绿地缺乏有效保护手段。
(三)哈拉乌沟季节性洪水+泉水水头形成—贺兰湖至延福湖及健康湖、红沟水库、大漠奇石园景观湖
一是中心城区水库西侧三道河沟位于商业区、住宅小区内部,周边污染源较多,湖水易被二次污染;二是河沟周边围栏、台阶、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部分设施亟需更换。
(四)小哈拉乌沟—沙生植物园—柳树沟水库
一是由于上游景观公园建设,沙生植物园、柳树沟水库缺少水源补水,水库内存水较少;二是由于塘坝产权为苏木镇及嘎查,且上级资金不支持塘坝清淤,导致日常清淤管护不到位,水库淤积现象明显。
四、解决措施
(一)2024至2025年计划实施各项生态绿地保护措施
1.城北区域
一是实施巴彦浩特北环路、锡林路等6.1公里雨水、污水管网改造,将北环路、东环路、安德街北段、土尔扈特北路等道路范围内雨水收集后排放到柳树沟水库解决水库缺少上游水源问题;二是在柳树沟水库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各类市政工程;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湖塘清淤项目,实施柳树沟水库清淤扩容项目。通过上游补水、控制建设、清淤改造等方式进一步保护、改善柳树沟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2.中心城区
一是实施额鲁特大街、吉兰泰路、雅布赖路、锡林路25公里雨水、污水管网改造,将雨水、污水单独收集,严禁污水管网接入中心区域水库;二是加大中心生态园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各类市政工程;三是新建大漠奇石产业园西湖西侧2公里排洪管道,将中心城区汇集的多余雨水收集后汇入城区西北角中水水库。通过雨污管道分流、加大生态管控、提高雨水收集利用能力等方式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生态环境。
3、城南区域
一是实施巴丹吉林路、腾格里路14.5公里雨水、污水管网改造,将巴丹吉林路、土尔扈特大街南段、和硕特路南段、南大街南段、锡林路南段等路面雨水收集、分流至南田水库、岳家塘坝及西城区雨水管网;二是加快南田村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征收安置工作,对已征收区域进行建筑垃圾清理、环境整治,确保已腾退土地全部用于生态环境改善;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湖塘清淤项目,实施南田水库清淤扩容项目。通过清理腾退土地、补充上游来水、保护利用并重等方式进一步改善城南区域生态环境。
(二)2025年之后计划实施各项生态绿地保护措施
一是通过规划指导、项目引领、多方筹资等方式加快推进巴彦浩特镇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划定生态保护区域,对巴丹吉林路南侧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二是通过管网建设连通城区北部、中心、南部区域的上下游水库,确保收集到的雨水进入水库,得到有效利用;三是加大生态保护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私接污水管道、违法违规建设、造成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周边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感谢您对巴彦浩特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李成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赵奋发 15104830050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