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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左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左旗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2266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左旗供销社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1)主动公开

2023年,旗供销社对政府网站公示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个人信息进行了补充与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动态384条。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社“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开展失效性文件清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了旗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透明性,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社详细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并明确规定,凡属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初审、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逐级把关的审查机制,审查把关后方可公开。同时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及时备案,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不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行。

(5)监督保障

我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阿左旗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阿左旗供销社“三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查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对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我社内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上网信息均须填写《阿左旗供销社“三务公开”事项审批表》和《阿左旗供销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审批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备案,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我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的时间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发布形式单一,内容单调缺乏吸引力,关注度不高,互动性不强。

(2)改进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录入员、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完善政务政策宣传服务,利用好各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和推广好供销社相关政策及业务开展情况,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需求和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完成情况

阿左旗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未发现违规公开信息或表述错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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