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2/2022-0667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11-09 | |
公文时效: |
【政策解读】《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8-2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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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经过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阿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什么是行政权力中介服务?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是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行政权力事项的过程中,申请人或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服务。
清单形成的过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的通知》(内政发〔2021〕19号)《阿拉善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行政服务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与部门充分沟通核实,对事项清单反复梳理、审核、汇总,并经阿左旗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
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包括四个部分:(一)《阿拉善左旗旗本级保留由申请人付费委托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其他清单》(第一部分: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清单)
(三)《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其他清单》(第二部分:审批部门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清单)
(四)《阿拉善左旗旗本级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清单公布后为企业群众带来哪些好处?
(一)《阿拉善左旗旗本级保留由申请人付费委托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20项,涉及阿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左旗农牧局、阿左旗应急管理局、阿左旗自然资源局、阿左旗水务局、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左旗工业和信息化局7个部门。本清单将行政机关依法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进行公开,明确法律法规等依据,凡未纳入《阿拉善左旗旗本级保留由申请人付费委托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二)《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其他清单》(第一部分: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清单)共15项,涉及阿左旗科学和林业和草原局、阿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左旗水务局、阿左旗交通局、阿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左旗应急管理局6个部门。本清单给予了申请人更多的自主选择权,行政机关不得再要求相关材料必须由中介服务机构出具。具备相关能力、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即节约了事项的办理时间,又节约了申请人办事过程中的资金成本。
(三)《阿拉善左旗旗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其他清单》(第二部分:审批部门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清单)共7项,涉及阿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左旗自然资源局、阿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个部门。
(四)《阿拉善左旗旗本级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5项,涉及阿左旗民政局、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左旗文化旅游局3个部门。本清单是直接取消5项中介服务事项。例如阿左旗民政局办理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成立时需申请人提交的“验资报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