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1461278814Q/2023-03194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2-22 |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3-12-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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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依法治旗办:
根据《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对标对表“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和《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阿左旗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在阿左旗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单位职能职责、重要事项等内容,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加强诚信理论学习,每月组织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学习,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加大政务诚信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涉及违规违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两人以上执法规定,执法全过程有执法记录音频视频记录,全部归档保存。我局51名行政执法人员已换发新执法证件,并制定了《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监督管理制度》《贺兰山管理局执法责任制》和《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测试制度》等制度;三是全面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和行政执法责任制。2023年2月27日至3月4日举办“安全生产及综合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班”邀请阿左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兰泰中队队长周义给我单位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执法程序等知识进行解析培训。截至目前,我局已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4起,并进行公示。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贺兰山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季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严格落实保护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截至目前,尚无政协委员提案。
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起诉3件,目前均已协商解决撤回起诉。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领导,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二是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依托微信公众号“走进贺兰山”,增加公开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权利的公开透明的运行。同时依托阿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部门领导、职能机构、规划计划及政策解读情况,充分利用新媒体载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制度要求,制定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值班表,安排信访接待领导及时间、地点,按时上报接访记录。二是对本领域涉访事项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有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隐患,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做好矛盾纠纷工作。三是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增强干部群众法治理念。运用 “走进贺兰山”微信公众号、推送信访宣传文章,扩大宣传面。同时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进行普法,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四是做好节假日及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值班工作。对重点人员制定稳控方案,落实稳控措施,及时掌握动向,加强劝解沟通,努力将重点人员稳控在本地,做好“两节”、两会、“五一”、“七一”前后、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2.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一是明确普法重点。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普法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管理站根据各自职能开展普法工作。同时制定贺兰山管理局年度普法工作机关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不定期集中培训、法律知识测试、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普法宣传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要求林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业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三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防火、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景区、进社区活动的同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政策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进行集中法治宣传。四是健全媒体普法,通过微信公众号“走进贺兰山”持续推送普法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盟内主要媒体及微信朋友圈投放森林防火宣传片,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普法宣传实效。以短视频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共发布相关短视频2条,累计播放量1万余次。五是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六是推进“以案释法”。将依法查处禁牧案件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进行公示,上报以案释法案例2则。通过以案释法,对涉及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让群众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学习法律,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制定完善《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置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贺兰山管理局火情处置程序》,每年开展综合业务知识技能及安全生产培训,与盟森林消防大队联合开展防灭火实战演练,严格落实巡护巡查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防控和快速处置能力提供保障。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年度重点法治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带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相结合,同时利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考试,推进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邀请阿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额鲁特派出所民警来我局开展交通安全、反电诈等专题宣讲,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每年定期举办综合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班,为基层一线管护员培训业务技能,宣讲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每年组织管理局执法人员参加旗司法局执法培训,要求林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实施到位
贺兰山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旗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旗委、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每年按季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严格落实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同时按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贺兰山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组织落实。
(二)严格执法,保持生态保护高压态势。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林政科、各管理站、管护站及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武器,切实加强保护区生态建设管控力度。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