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51641/2023-0286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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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2023-11-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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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阿左旗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计划等,促进全旗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1.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现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1325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处罚1173项,行政强制37项,行政监督检查85项,行政征收0项。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盟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决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立改废释”,严格按照调整要求仔细梳理,认真落实清单调整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根据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积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中关于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相关规定,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只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承诺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无需再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持续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改革。印发《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改革实施方案》允许同一地址作为两个及以上经营主体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二是持续推进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盟域通办”。完成13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相关改革任务,实现67个事项全盟范围内的“盟域通办”,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三是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根据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和权责清单已梳理外部事项123项,内部管理事项18项,承接自治区下放事项2项。
3.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的“无心之过”实行“首违免罚”,给予市场主体纠错机会。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政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截止目前共办理16件不予处罚案件,对2022年新办证的1440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的期限年报免予行政处罚。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专区,企业开办线上线下均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行办理”,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业务,“一网通办”办结事项比率达96%;依托“政银合作”推动商业银行为在该行开户的企业提供免费印章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月均提供印章60套,全年为企业节省开办成本超20万元。
2.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联合17个旗直部门成立阿拉善左旗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及领办、帮办、代办、跟踪回访等服务,今年办理“个转企”8户。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实行重大行政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进行集中研讨,对集体讨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收集、汇总,对涉及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保障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9个派出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挂牌成立阿左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阿左旗食品药品监测中心,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延伸,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办度
1.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组织召开全旗食药安委工作会,压实领导干部和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机制,全旗在产在营包保主体2676家,包保干部191人,前三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100%,督导问题发现率0.2%。二是全面完成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100%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节日市场、“3.15”晚会曝光问题食品、餐饮具消毒等专项整治34个,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867家次,取缔无证“黑作坊”1家,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7起。四是圆满完成阿拉善盟中国上市公司ESG首届年会、阿拉善英雄会等系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9次。五是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43批次,食品及餐具快速检测840批次。
2.严格开展药械化监督检查,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线。一是以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区域,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为重点任务,强化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591家次,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4件。二是优化药品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受理办结60件药品经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强化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56份,报告的真实性核查率100%。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一是结合全盟、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大型超市、游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60家次,抽查特种设备713台(套)、气瓶510支,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2份,排除安全隐患195条。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安全相关培训2期。
4.加大产品质量管理力度,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加强证后监管,重点对2家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了自查和现场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钢筋、消防产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家用燃气灶具等10类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累计排查10类重点工业产品经营户185家次,监督抽查产品 176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100%。
5.开展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一是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检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地理标志使用、专利真实性、商标使用行为等“双随机”检查和名酒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93家,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6起。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联合8部门签署《阿左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组织1家行业协会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2家行业协会和执法大队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推荐1家企业的发明专利参评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
6.推进标准化提升行动。指导1项国家级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试点、2项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7.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一是组织召开了2023年质量强旗工作推进会,组织成员单位学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二是培育推广“蒙”字标认证,指导3家企业申报“蒙”字标认证和线上培训,助力产业发展。
8.维护和谐稳定市场环境。一是开展重点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在网络交易、广告、格式条款合同、无证无照、打传规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7427家次,开展网络巡查700余次。二是积极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开展节日市场、民生物品、殡葬领域、旅游景区、金融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停车场、转供电和直销网点等重点领域价格、收费检查以及虚假宣传专项检查;组织召开阿左旗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60家次,立案查处价格相关案件22起。三是加强计量监管。开展集农贸市场、道路交通、加油站三大领域以及粮食购销等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检查民生领域计量企业208家;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抽查辖区内牛肉干、酒类等食品生产企业8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24批次;对5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查工作。四是强化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认证活动行为,监督检查第三方认证机构在辖区对从事质量管理体系、有机产品等认证活动见证检查105次;联合公安、环保对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家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法制审核。依法依程序运用自由裁量基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法制审核。根据《阿左旗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按时按规定向旗司法局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全面推行及时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将行政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及行政处罚台账按月公开;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3.统一规范,全程记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定文书格式范本,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确保执法文书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等,强化对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能力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九)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制定《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我局根据职能职责梳理了89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5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1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清单实施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干部全员参与,严格督促落实。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围绕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普法宣传共25次。
(十)加强行政调解
截止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4万元。
(十一)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我局现有行政裁决事项2项。
(十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
严格实行行政复议及应诉上报机制,每月逐案报送旗司法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院司法审判良性机制的互动衔接,提高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我局全年参加行政应诉案件共3件。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
1. 开展案件评查。我局每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行政执法开展案件评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执法方式创新情况、行刑相接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查互查,与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交流学习,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全年共参加案件评查工作4次,我局1起案件被自治区评为优秀案例,11起案件入选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
2. 开展法治培训情况。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加全区、盟市业务部门业务培训,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等。以“每周一课”为主要形式,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课程安排,学习《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截止目前执法人员共培训25期855人次。
(十四)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分工。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今年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198条。
(十五)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阿左旗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工作制度》,制定《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全面推进“两法衔接”。截止目前我局向阿左旗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起。
(十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1.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各部门数据对接和上报工作,加快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实现数据对接,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优化系统的主要功能。积极推进智慧执法,2022年7月正式推广使用自治区执法办案平台,录入所有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行风险管控工作,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微信平台及监管微信群等媒体发送“风险管控平台”多媒体课件及操作指南等,督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作产品领域监管对象关注使用市场主体风险管控平台企业端“查安康”APP的使用,并应用该平台开展自查自纠。
2.不断推进信用监管。发挥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作用。一是做好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全旗28个部门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归集行政许可、处罚信息890条,数据利用3.55万条。二是发挥部门联合惩戒作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共6958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旗各部门制定并实施部门内部及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245项,检查市场主体1391户。
(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我局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阿左党办发〔2022〕21号)和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科学谋划、全面布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十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法律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期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落实《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法制集中培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律,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法治专题学习会议等。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干部全员参与,严格督促落实。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围绕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现有监管队伍老龄化严重,监管力量薄弱,做到精细化管理较为困难,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监管的制度规则、机制方法还不够完善;
3.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
4.法治宣传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积极构建法制健全、决策科学、执法公正、运行规范、公开造明、权责明晰、监督有力、服务发展的法治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思想上再加压,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2.措施上再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健全和完善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依托各类理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理论修养、政治觉悟、职业道德等:通过业务培训、案件审核反馈和案件互评互审等方式,加强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锻炼一批具备市场监管专业技能和法律功底的执法骨干,实现执法水平的优化升级。
3.行动上再提速,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用制度制约行政权力,切实将制度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努力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