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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790192595R/2022-05275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2-18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行使
层级

证明材料

出具部门

业务指导(实施)部门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取消后处理方式

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初领

行政许可

盟级

新建企业选址规划和布局证明

自然资源部门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该事项属盟级,旗县级无权限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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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