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790192595R/2022-0527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02-1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2022-02-18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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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政 务 服 务 项 名 称 | 事 项 型 | 行使 | 证 明 材 料 | 出 具 部 门 | 业 务 指 导 实 施 部 门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 自然资源部门 | 阿左旗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
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