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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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阿拉善左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阿左政公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请审阅。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的验收之年。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旗城市执法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二级单位领导任副组长,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旗城市执法局根据城管系统办公现状,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监督等制度,将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大队(中队)的重点事项分别公开,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2 | 38 | 15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在“三个更加”上下功夫: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主要是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的范畴,对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大队(中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微杜渐,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防微杜渐,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每日上网收集涉及阿左旗城市管理工作的网络舆情,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舆情后能及时有效处理;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网络舆情后在第一时间进行第一次回复,同时转相关下属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并形成回复材料,审签后再次回复;对于重要舆情或下属单位难以处理的舆情,由领导亲自协调处理,并最迟于3日之内回复,进一步提高了舆情办理回复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回复网络舆情3件。
七、借助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发挥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的作用,通过印发城管温馨提示卡、12319服务联系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表,发放城管宣传资料,及时的解决了市民遇到的问题,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城管温馨提示卡5000余份;三是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截至目前共在在微信平台编发各类信息748余条,内蒙古新闻网、阿拉善电视台、阿拉善新报等新闻媒体采用173余条。编发城市管理信息简报131条,制作《城管风采》12期,印发1800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四是以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为基础,结合巩固城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活动,走进商户、街道社区、帮扶嘎查、苏木镇等宣讲政策法规,促进管理工作。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五是强化12319城管服务热线管理,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接报—记录—指挥调度—现场处置—信息反馈—结果督查”接报程序,共接听受理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举报电话2061余次。热线中心的规范运作,实现了城管部门“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了居民人性化服务需求;六是积极认真办理各类议案、提案和民心网的答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的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城管法规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七是在行政审批方面,按照窗口服务“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达到了实现40%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
八、存在的问题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偏重于抓公开的形式,在注重效果方面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在人员配备及机构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水平。我们将继续按照旗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服务。
特此报告。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