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994664280/2021-0186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新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9-06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新华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发布日期:2021-09-0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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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新华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2 号)、《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关于深化苏木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左党办发〔2019〕132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和旗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拟订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视察等活动;负责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街道、社区政治文化生活;依法指导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
(六)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拥军优属、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
(七)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相关权力。负责推进街道法制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八)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以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街道、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九)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卫生防疫、公共设施管理、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辖区内居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绿化、环保和征地、拆迁等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情况,负责做好经济统计、相关普查等工作。
(十二)采取各种措施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负责做好本辖区群众文化、体育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管理、救济、安抚和培训,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及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环保、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十五)城中(边)村实施改造后,按辖区负责对嘎查(村)的城市社区实施服务管理。
(十六)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
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灾害防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重大风险的防范、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根据上述职责,新华街道办事处设 5 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助残、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新华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 19 名。设书记 1 名、主任 1 名、人大工委主任 1 名、纪工委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
副主任 2 名、组织委员 1 名。
第五条 新华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阿左旗新华街道办事处(南环路新九中东侧)
办公电话:0483-2210008(法定节假日)
联系人 :王好凯(党政综合办主任)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