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1529217610557353/2021-01321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7-21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 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党办发〔2019〕22 号)、《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关于深化苏木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 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左党办发〔2019〕 132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和旗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 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生活;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等事务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

(六)负责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基层公共事务的行为,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八)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负责做好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合同管理,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机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动物防疫和重大疫情的监控工作,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疫病的分级管理制;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及草原防火、草畜平衡、退牧还草、基本草牧场、基本农田、农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林业管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人畜饮用水条件,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防止水土流失。

(九)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灾害防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

(十二)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旗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调配合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相关权力。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辖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重大风险的防范、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根据上述职责,巴彦诺日公苏木设 5 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助残、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苏木政府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巴彦诺日公苏木行政编制 21 名。设书记 1 名、苏木达 1 名、人大主席 1 名、副书记 1 名、纪委书记 1 名、副苏木达 2 名、组织委员 1 名、宣传委员 1 名,科级领导职数 9 名(3 正 6 副)。

第五条 巴彦诺日公苏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负 责 人:马   蕾

联系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271350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