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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5463Y/2021-01302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7-21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盟行政行署办公室批准的《阿拉善左旗机构改革方案》(办发〔2019〕1号)和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阿拉善左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阿左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是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标准、规划。拟订全旗公路相关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全旗公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负责全旗公路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旗客运市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指导长途客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电召服务等城乡客运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定权限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旗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推广、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交通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旗各项交通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分配使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参与全旗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十二)负责做好本领域重大风险防范的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勘察设计审批和实施,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规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旗财政局负责工程限价审核及决算审核。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按照责任权限由阿左旗交通运输局、阿左旗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客运运营管理,旗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城乡客运运营管理。旗交通运输局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有关标准;旗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由旗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配合和综合性材料起草、文书档案、保密、政务督办工作;组织协调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信息宣传、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目标考核及干部管理、培训、人才队伍建设。

 

(二)综合规划室。负责组织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旗公路及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旗公路和养护大中修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数据库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扶贫相关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交通运输战备室。负责全旗交通战备相关工作;负责规定权限内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电召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保障、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消防、双拥、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运管部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 

(四)财务审计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人员劳动工资、社保基金管理;负责各项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交通资金的检查、审计工作。

(五)公路管理室。负责全旗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勘察设计、设计审批、质量监督、工程计量、交(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公路和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实施、监管和验收工作;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国防、边防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室。承担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贯彻交通政策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上岗培训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第六条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负 责 人:李兵

    联系方式:0483-8222577

    办公地址:新车站北侧3楼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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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