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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699471497P/2021-01122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南环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6-29
公文时效:

中共阿拉善左旗南环街道工作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阿拉善左旗南环街道工作委员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党内法规及制度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工委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的任务分工、跟踪督办、监督问责等机制。

3.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职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各方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阿拉善左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4.旗委领导下,根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负责街道党的建设,每年年初制定南环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底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初向委书面报告1次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1次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和各项决策部署任务落到实处。

5.领导、支持和监督各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发挥街道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委请示报告工作。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8.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9.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学习,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

1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学习教育,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践行守望相助理念。

1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菅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4.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要求,在选人用人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切实发现、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1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

1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17.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8.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年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1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针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

2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实际每年研究确定若干重点调研课题,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街道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年年底向委和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3.发挥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4.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对失职失责的社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5.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科室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切实规范权力行使

26.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社区“两委”进行廉政谈话,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7.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扎紧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28.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二、党工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3.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

4.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和社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支持、指导和督促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社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5.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工委会会议、1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各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

6.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7.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8.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共性责任

1.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和督促街道和社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科室、联系社区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和联系社区的负责同志进行1次谈心谈话。

3.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开展1次全面从严党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4.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5.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自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二)具体责任内容

1.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责任。指导、督促社区党委抓好党的建设组织街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以及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街道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支持、指导和督促街道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2.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一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工作安排,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向党工委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二是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工作安排,组织拟订和实施街道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分管领域抓好党的建设。

3.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武装部长责任。一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工作安排,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二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宣传工作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工作安排,组织拟订和实施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协调街道理论学习、宣传、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街道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分管领域抓好党的建设三是履行对所属社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责任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4.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每年对党工委主体责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不少于2次;督促指导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5.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责任。抓好街道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街道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街道基层党建、组工、党员教育管理、保密、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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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南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