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阿左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2-21 09:33
- 浏览次数: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阿左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
《2021 年阿左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 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 请高度重视, 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2021 年阿左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 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2021 年阿左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 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顺利完成 2021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内环办 [2021]229 号) 要求, 结合我旗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科学监测、综合评价、测管协同原则,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科学依 据,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 2021 年阿拉善左旗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如下 ∶
组 长 ∶莫日根 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副组长 ∶郭伙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 ∶段志鸿 贺兰山管理局局长
连世武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哈 达 旗农牧局局长
王志茹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田青山 旗发改委主任
王兴梅 旗财政局局长
杨立勤 旗工信局局长
张永仁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鸣飞 旗科林草局局长
王 钢 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曹明海 旗住建局局长
王宏德 旗水务局局长
李海瑞 旗统计局局长
杨继元 旗园林绿化局局长
达布希勒图 旗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生态环境分局。主任由王志茹兼任, 副主任由赵晓程兼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指定 1 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和数据报送 工作。
三、责任分工
阿左旗人民政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的主体,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全旗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十 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空气自动监测站验收运行批复文件和联网证明以及辖区内2021年度的环境空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 提供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 告及监测信息公开、环境检查记录; 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环境监测机构批复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考核年度和上一 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数据、减排责任书签订与完成情况的认定材料, 并全面负责数据的汇总、上报。
财政局: 负责年度经费划拨工作,提供2021年度经旗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支出预算文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统计, 提供各相关单位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支出费用进行专项分类统计,全年生态保护与治理资金总额凭证和明细;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支出等财政支出数据; 并提供2021年度用于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经费的资金拨付凭证。
自然资源局: 根据上年填报数据负责提供2021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情况、国土面积、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沙化土地面积及水域、土壤侵蚀等相关数据及变化情况和印证材料。并与科林草局、农牧局对地类统计数据进行核实。提供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受保护区域信息。
发改委: 负责提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2021年度已开展的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名单,及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中相关资料和数据填报。
科林草局 ∶根据上年填报数据负责提供2021年度林地、草地、湿地面积和沙化土地面积数据及变化情况证明材料;提供腾格里、东阿拉善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基本信息和批复文件;提供2021年度实施的生态建设工程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投资、效照片) ),并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地类面积的数据属性一致性问题。
水务局: 根据上年填报数据协助提供 2021 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相关印证材料。
工信局: 负责提供 2021 年度阿左旗旗域范围内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治理项目资料及印证资料;2021年考核县域对现有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情况,新增企业是否列入负面清单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已开展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含工程内容、建设进度、验收文件、生态环境效益分析材料。
统计局: 完成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相关数据的填报,县域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及比值,协助有关部门填报考核数据。
住建局: 负责提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资料(污水年度总排放量、收集量、达标排放量、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报告、污水处理运行记录等材料。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提供垃圾填埋场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量、垃圾进场记录等数据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资料。
园林绿化局: 负责提供 2021 年城市园林建设资料, 包括创建园林城市称号相关文件、创建情况及成果印证资料,城市生态建设工程资料等。
农牧局: 根据上年填报数据负责提供全旗2021耕地面积数 据和证明材料以及农村环境整治情况等相关资料、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数据、畜禽粪污指标等资料。
贺兰山管理局: 负责提供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证明材料。
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提供2021年农牧区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
气象局: 负责提供2020、2021年全年平均气温及降水量。
各苏木镇:负责提供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相关印证材料。
四、工作安排
各单位安排专职人员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领取填报表格,并根据附件资料清单提供印证材料,2021年12月9日前,各相关 部门要将所有数据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人: 胡斯琴; 联系电话 ∶18395001657,8225748; 地点 ∶阿左旗农牧大楼九楼 9006 室;报送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式文件同时报送,电子版发 azqhjbhj@163.com)。报送内容包括相关数据资料、印证材料、照片资料及其他材料。数据资料要有印证材 料,原则上要求是监测报告、监测记录等,对于无法收集或获取的数据,需说明原因,相关资料需经部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12月9 日前,旗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根据各相关单位自查情况,编写形成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 压实工作责任。评价结果直接关系到今后中央、自治 区对我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奖励。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扛起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安排专人推动落实。
(二) 及时准确报送。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客观填报数据, 保证数据填报规范性、准确性及报送材料完整性、 要特别注意提供数据的一致性与逻辑性。
(三)加强沟通协作。旗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我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四) 强化督查问责。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强有力的压力传导效应。对工作中存在作风 不实、相互推诿、失职渎职等影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上报旗委、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阿左政办发〔2021〕60号附件:资料清单-县域考核(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