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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4866P/2021-02553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2-02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阿左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编    号8

领衔代表:娜仁花

联名代表:李若帆、杨静、李霞、李玉琴、包杏花、王凤萍、沈志勇、潘聪明、孙存忠

事    由关于降低阿左旗哈伦热力公司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的建议

办理情况:

关于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的建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供热计量价格的指导意见》中的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自治区城镇集中供热区域已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设施,具备准确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节能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用户”的规定,巴彦浩特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在实行供热计量改革,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过程中,热计量装置的选型和实现热计量收费是很重要的环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巴彦浩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分户控制和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分两步进行实施。第一步,先进行分户控制改造并预留安装热计量装置的位置,实现室温可控,解决室内供热系统设施老化、热量损耗大、热能不平衡、供热质量差等供热顽疾;第二步,待条件成熟时,安装热计量装置,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目前我旗按照计划已基本实现了分户控制改造,2019年9月,对九泰澳林小区两栋楼安装了热计量装置,计划开始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热表安装和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但因热计量装置选型、热计量收费、热用户对热计量改革工作认可度等方面条件还不成熟,暂未正式开展。

关于落实建筑节能标准监管方面,目前我旗新建建筑在施工图审查时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否则不予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规划部门、发改物价部门、供热公司等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努力解决新建建筑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供热计量收费两个突出问题,并争取在2021年度采暖季对九泰澳林小区已安装了热计量装置的两栋楼开展热计量改革试行工作,对供热效果、用户采暖费用、热计量设施运行、热力公司对热计量工作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根据试行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开展热计量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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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