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0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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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左政办发〔2020〕11号
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
《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阿左旗农村牧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依据《阿拉善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阿党办发〔2018〕13号)和《阿拉善左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阿左党办发〔2018〕89号)》精神,结合阿左旗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建设任务
2020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进行。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厕所革命改造任务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总体提升、污水分类处理基本覆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建设和管护运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等阶段性目标。
(一)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1.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厕所改造目标任务。一是明确公共厕所改造标准。厕屋整体结构完整,对破损墙体、屋面进行维修维护,对外立面进行粉刷,对标识不清的进行标识,室内清洁、无粪便暴露,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达到无害化标准。二是公厕改造任务。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嘎查村,结合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今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计划在苏木镇驻地、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改造农牧区公共厕所95座,涉及11个苏木镇72个嘎查村;新建公厕5座,涉及超格图呼热苏木和敖伦布拉格镇2个苏木镇5个嘎查。(农牧局牵头,各苏木镇配合)
2.合理选择户厕改造模式。从我旗缺水的实际出发,在保证实用的基础上,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一是推广改厕模式,结合已完成的户厕改造工程,选取适应本地实际的户厕改造模式,鼓励厕所入户进院,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嘎查村(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牧区或缺水地区推广使用ECO生态降解马桶。二是确定改厕任务,2020年共计改厕户数为1762户,其中农区改厕813户,牧区949户(详见附表)。三是明确补贴标准,户厕采用“先建后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每户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超出费用农户自理。(农牧局牵头,住建局、各苏木镇配合)
(二)深入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城市近郊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偏远及居住分散地区,实施就地就近处理。2020年,利用上级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针对11个苏木镇购置3m³自装卸垃圾车2辆、7m³自装卸垃圾车 4辆、3m³勾臂车3辆、电动三轮车(600L铁质)61辆、垃圾箱(3m³铁质)32个、垃圾收集桶(240L铁质)119个、吸污车(10m³)3辆;巴彦浩特镇希尼套海嘎查、红石头嘎查建设垃圾中转站2处,配备矿化闪蒸炉2个并调试使用;敖伦布拉格镇拟建6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一处;完成吉兰泰垃圾填埋场续建工作。(住建局牵头、城执局、各苏木镇配合)
2.加快农村牧区临时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由各苏木镇组织嘎查村对辖区内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年内清理整治完成临时垃圾堆放点29处。(住建局牵头,城执局、各苏木镇配合)
(三)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本着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设施,与户厕改造相结合,通过化粪池收集,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人口集中的苏木镇和嘎查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一是在巴润别立镇新建日处理能力为200吨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排水主管网和回用水管网;二是继续完成敖伦布拉格镇、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污水处理站项目;三是对人口居住分散、用水紧张、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的地区采用院内泼洒或荒地泼洒的方式,不形成径流,地下渗漏不超过40公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苏木镇配合)
(四)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全旗114个嘎查 “村村通”道路达到全覆盖,人口集中的嘎查村内道路全部硬化,2020年继续实施乡道改造及路网改善、窄路扩宽等工程。一是计划争取上级项目资金9750万元,其中建设陶力至特格希图呼都格等乡道改造及路网改善30条178.348公里,建设图克木-巴彦洪格日等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16条96.6公里。二是积极争取改善乌力吉、银根苏木守土戍边牧民道路交通条件。(交通局牵头,各苏木镇配合)
2.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2020年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重点区域绿化有机结合,对全旗具备绿化条件的苏木镇,嘎查的乡村道路、农田林网进行巩固成效、加强管护。一是计划完成乡村绿化美化3691亩,其中公路绿化3500亩,重点是吉兰泰镇;村屯绿化191亩,重点是巴彦浩特、巴润别立、超格图呼热3个苏木镇。二是对以往重点区域绿化巩固成效,加强后期管护。(科林草局牵头,巴彦浩特镇、巴润别立镇、超格图呼热苏木、吉兰泰镇配合)
(五)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广泛开展农村牧区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粪污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一是重点清理农牧户房前屋后、巷道院落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农机具乱停乱放,田间地头、公路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二是清理境内塘沟。温都尔图和敖伦布拉格镇要清理整治退水渠,捡拾排干渠垃圾和漂浮物,将农村牧区水环境治理、河湖长制管理延伸至嘎查村级。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是组织群众清理病死畜禽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清理收集废旧农膜、农药瓶,废弃圈舍、残垣断壁等;引导群众管控牲畜散养行为,及时清理村内道路等公共区域畜禽粪污,做到粪污无明显暴露。四是改变影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树立村规民约,加强健康教育,做好科普宣传,创建文明家庭、健康家庭,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每季度在全旗集中开展一次清洁家园大扫除行动,各苏木镇要在发动群众搞好庭院整治、推进“三清”的同时,还要对村庄及进村公路两旁、苏木镇区等公共空间的卫生死角、建筑垃圾、“小广告”等进行彻底清理。(各苏木镇负责)
(六)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大力推动清洁养殖。引导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提高精准管理水平,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装备农机补贴,实现应补尽补。全旗22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生猪存栏50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肉牛存栏或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1500只以上)都必须按照环保要求,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养殖场污染台账,实行挂牌销号,逐场落实畜禽粪污处理措施,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备率达到95%。(农牧局牵头,旗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加快推进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继续加大对农区养殖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畜禽粪便还田机制,利用农业支持性保护补贴政策,支持有机肥替代行动。(农牧局牵头,财政局、各苏木镇配合)
3.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依托农牧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在温都尔勒图镇、巴润别立镇、吉兰泰镇各培育壮大一个秸秆利用的产业化主体,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区域典型模式。今年,秸秆还田面积达到5万亩,基本遏制秸秆焚烧现象。(农牧局牵头,温都尔勒图镇、巴润别立镇、吉兰泰镇、敖伦布拉格镇、巴彦浩特镇配合)
4.推进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结合农业支持性保护补贴政策,合理调控财政资金的导向性,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研究简便易行的补贴措施,加大对测土配方肥使用、秸秆还田、滴灌带使用等绿色生产方式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利用农牧业生产废弃物。(农牧局牵头,财政局、温都尔勒图镇、巴润别立镇、吉兰泰镇、敖伦布拉格镇、巴彦浩特镇配合)
(七)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嘎查“两委”和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苏木镇、农牧、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部门相互配合,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的“多规合一”编制机制,坚决避免规划碎片化,特别要注重农牧民的全过程参与,确保规划务实管用和群众认可。各嘎查村要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规划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2020年底完成原有规划的修编完善,做到应编尽编。(农牧局牵头,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苏木镇配合)
二、体制机制建设目标
(一)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长效管护机制是巩固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本保证,在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苏木镇要继续做好检查维修、定期清理、绿化维护、公路养护等后续管理工作,形成建、管、修、用并重的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各苏木镇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的管理、督查、服务;有条件的苏木镇可建立基层市政管理站,苏木镇、嘎查村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建稳定的市政管理队伍。二是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责任区域和管理内容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修缮的作业要求。三是散居为主的牧区,要建立以牧户自我保洁为主、苏木镇和嘎查检查评比的卫生责任制。苏木镇政府要引导嘎查村委会通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义务。四是苏木镇市政管理队伍由旗城执局定期考核,薪资待遇按每月2000元执行。市政管理人员工资由受益农牧民承担20%、嘎查集体承担30%、旗财政补贴50%。(各苏木镇具体负责,城执局、财政局配合)
(二)建立督促指导机制
旗委、政府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安排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旗委组织部会同农牧局,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将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实绩目标考核范围;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推动部门协调机制
1.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旗农牧局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统筹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2.农牧局负责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抓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各部门人居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旗改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制定;具体负责农牧区公厕、农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住建局负责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和牧区户厕改造,环卫局配合;城执局、农执局依据职能职责,做好私搭乱建、残垣断壁拆除整治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农牧区建筑风貌引导;交通局负责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水务局负责将农村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科林草局负责嘎查村街巷和庭院绿化;文旅局负责旅游厕所建设、旅游景区环境整治;财政局、发改委负责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争取和资金筹措。
3.各苏木镇要制定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时限等具体内容,于3月10日前报旗农牧局审核备案。
(四)强化资金保障机制
以规划为前提,以项目为抓手,在坚持资金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上级下达的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特色小镇、农牧业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小型水利、林业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捆绑使用,优先支持旗级试点嘎查开展示范行动。
(五)加强村规民约建设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垃圾转运、公共设施维护等,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组织检查评比。考核结果作为苏木镇分配上级补贴资金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苏木镇、嘎查村要定期组织农户开展环卫评比,并进行公示。考核合格的农牧户在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创业就业等惠民政策上优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