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2/2019-00525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0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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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9-2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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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阿左政办发〔2019〕80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提升保护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做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农业节水深度结合,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和提升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拓宽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政策空间和扶持力度,结合2018年补贴发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耕地地力提升补贴。
二、补贴对象
阿左旗范围内具有阿左旗户籍的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承包种植国有农场土地的种植户、具有优惠证或取得二轮承包土地经营权的阿左旗旗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阿左旗认定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范围:根据我旗实际情况,原则上不突破2015年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主要补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或者农作物种植面积。
以下土地不在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已享受草原补奖禁牧政策和公益林补贴政策的畜群草库仑;非农人员及非农单位(国有农场除外)开垦、承包的土地;非法开垦及已清退的土地等。
2.补贴品种:可享受补贴土地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
3.补贴标准:根据年度中央下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的40%,除以全旗确定的当年应享受补贴的实际播种面积,计算全旗统一补贴标准。补贴额为:该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二)耕地地力提升补贴
1.补贴范围:纳入耕地保护补贴范围,且切实实施地力提升措施的耕地。
2.补贴标准:根据年度中央下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的60%,除以全旗确定的在耕地力保护范围内实施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面积计算全旗统一补贴标准。
补贴额为:农户核定的实施耕地力提升措施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3.补贴措施和要求:根据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资金总额,按一定比列扶持耕地地力提升保护各项措施,达到以下要求的,可享受耕地力提升补贴(以下措施可累加享受):
(1)由农牧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国家科研或推广机构种植绿肥改良土壤的耕地。
要求:通过种植苜蓿、草木犀、油菜等绿肥用于改良耕地土壤的,按照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
(2)已通过认证为无公害及以上等级认证的生产基地。
要求:具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耕地,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当年实际种植面积。
(3)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要求:当年在指定经销店购买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 测土配方肥”标识,亩均施肥量达到25公斤以上,按实际施肥亩数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发票票面数量折算:25公斤配方肥=1亩)。
(4)应用滴灌施肥一体化技术。
要求:应用滴灌施肥一体化技术的,补贴标准按照当年铺设节水滴灌设施的实际面积核算(各部门实施节水等项目铺设的滴灌设施面积,项目当年不享受此项补贴),其中:巴润别立镇腰坝滩、温都尔勒图镇西滩、吉兰泰镇查哈尔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涉及18个嘎查村(名单详见附件)亩均补贴根据下发的补贴标准适当予以提高。
(5) 减少农业化肥施用量,增加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量。
要求:当年实施施用农家肥和有机肥的,按施肥实际亩数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其中:当年施用农家肥亩均施肥量达到2000公斤以上的,经嘎查村对农户施用农家肥时确认的亩数等留存资料核定无误后,按照实际施肥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当年施用有机肥的,亩均施肥量达到15公斤以上的,按照施肥实际面积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发票票面数量折算:15公斤有机肥=1亩,嘎查村核定2000公斤农家肥=1亩)。
四、补贴发放流程
(一)申请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符合条件的种地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向所在嘎查提出申请,嘎查对申报面积进行初审,逐户登记农户基础信息,测量种植面积等并经农户签字确认,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上报苏木镇。耕地地力提升补贴:采取据实补贴的办法,达到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各项措施条件或标准要求的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向所在嘎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依据或标准的印证资料,嘎查进行初审,并逐户测量是否达到补贴条件或标准,经农户签字确认后,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上报苏木镇。
(二)审核汇总。各苏木镇严格按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和要求将各嘎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财政局、旗农牧局,统一测算全旗补贴标准。
(三)公示公告。各苏木镇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将种植者姓名、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苏木镇公布到嘎查村、嘎查村公布到组、组公布到户,公示实际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形式要以信息公示栏和嘎查村所辖苏木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同时公示公告。
(四)审核上报。各苏木镇在二次公示期结束后,将确认无异议的基础数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财政局、农牧局,补贴资金清册原件报送旗财政局一份留存。
(五)资金兑现。补贴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由旗财政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存入农民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至新型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对公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旗人民政府负总责,旗政府成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杰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兴梅 (旗财政局局长)
马布仁 (旗农牧局局长)
王宏德 (旗水务局局长)
杨 元 (巴彦浩特镇镇长)
庆格勒 (吉兰泰镇镇长)
特古斯 (巴润别立镇镇长)
杨 涛 (温都尔勒图镇镇长)
郭金玉 (敖伦布拉格镇镇长)
李晓芳 (巴彦诺日公苏木副苏木达)
马保国 (巴音木仁苏木苏木达)
彭 琛 (巴音毛道农场场长)
叶 涛 (旗财政局副局长)
呼格吉勒 (旗农牧局农牧局副局长)
郑 雪 (旗财政局农牧业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农牧业室(电话:0483-8222262)具体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苏木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同时,苏木镇设立信息反馈箱,公布信息反馈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全面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追踪反馈机制,确保补贴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发挥效益。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种地农民切身利益,各苏木镇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内容、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二次公示公告等,进一步加强对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熟悉地区具体情况的工作人员,开展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上报相关报表时需经嘎查(村)书记、嘎查长、苏木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标准测算、资金拨付和监管;旗农牧局负责对嘎查村存在争议得耕地性质甄别,对施用测土配方肥和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量进行科学测算,并提出具体核定标准。旗水务局负责对地下水超采地区滴灌带补贴进行把关。
(三)广泛宣传,传导政策。旗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各苏木镇、嘎查村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讲清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粮食直补在补贴对象、范围等方面的区别,使社会各界和每一个种地农民都全面了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对涉及补贴的信访事项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梳理,防漏补缺。根据对以往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调研情况反应,个别苏木镇、嘎查村存在两次公示后仍有应享受未享受补贴的种地农民,苏木镇、嘎查村要认真排查2016-2018年期间是否存在符合当年出台政策却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种地农民,如果存在此类现象,嘎查村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具体种地农民信息、种植耕地性质、耕地面积和漏发补贴年份以及当年上报时未统计在册的原因上报至所辖苏木镇,苏木镇汇总审核后上报阿左旗财政局农牧业室。
(五)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财政、农牧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和拨付工作,各苏木镇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具体工作。严禁虚报种植面积,严禁将不符合政策的耕地和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对不属于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要彻底清理整顿。严禁借发放补贴资金之机,搭车扣款,不得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要严格工作程序,规定动作必须完成,不得擅自简化。各苏木镇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出现大规模和越级上访事件。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 加强引导,做好督导。财政、农牧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跟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工作现场开展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旗领导小组反馈,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附件:1.阿左旗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汇总表(略)
2.阿左旗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示表(1)(略)
3.阿左旗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示表(2)(略)
4.阿左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涉及苏木镇、嘎查村名单(略)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