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1461278814Q/2019-00780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12-23 |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 发布日期:2019-12-2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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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库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生态监测、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四)承担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管护及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工作。
(五)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保护区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规范科学观测、参观、旅游等活动。
(七)承接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人事、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负责保护区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及监督实施,做好项目库建设承担保护区经费预(决)算、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和计划统计等工作。
(三)资源林政科。负责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管理;编制保护区森林经营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管护、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及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保护区森林资源调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档案;负责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一切人类活动。
(四)防火办公室。负责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编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承担防火宣传、培训、物资储备、通讯设备管理及基层设施建设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直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野生动物救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
(六)科研宣教科。负责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综合科学考察、科研课题研究及项目实施、科普、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及展览馆的管理。
(七)南寺管理站。依法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查处破坏本区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开展保护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八)哈拉乌管理站。依法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查处破坏本区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开展保护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九)北寺管理站。依法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草原火史预防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查处破坏本区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开展保护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十)古拉本管理站。依法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担管理辖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草原火史预防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查处破坏本区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开展保护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三、机构规格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四、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核定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员编制93名。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4名(2正2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副科级10名。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19号贺兰山管理局
(二)联系方式:0483--8341472
(三)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四)负 责 人:刘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