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2/2020-0375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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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19-12-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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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治欠保支工作进入攻坚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人社厅发〔2017〕80号)要求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25号),2019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出台了《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阿署办发〔2019〕5号)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时间表和任务图,要求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目的
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易发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形成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制度机制健全、监管落实到位的治理格局。到2019年底,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银行代发工资覆盖率、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阿左旗工作实际,制定了《阿拉善左旗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和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用两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数量逐年下降,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
三、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人社厅发〔2017〕80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号)、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25号)、关于建立健全阿拉善盟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阿署办发〔2019〕5号)等政策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长效机制》共分为三部分,从工作目标、主要制度、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确定了治欠保支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对责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解读人:李海峰 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