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阿拉善左旗农村牧区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1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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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巴音毛道农场,乌力吉口岸管委会:
现将《2024年阿拉善左旗农村牧区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阿拉善左旗农牧区农牧户
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不让百姓挨冻是硬道理”的批示精神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及旗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24年阿拉善左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旗农牧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苏木镇政府是本辖区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的责任主体。各苏木镇要认真核实,做好农牧户需求统计公示上报和2吨煤拉运及资金补助核算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优亲厚友和虚报冒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逐级报送原则
我旗农牧民居住分散、各苏木镇供暖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各苏木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向广大农牧民宣传,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经嘎查公示、苏木镇公示后,由苏木镇报旗农牧局。各苏木镇要统一标准,摸清底数,严格监管。
二、保供范围和方式
(一)保供范围
1.各苏木镇(阿盟国营农场)享受2吨煤政策的农牧户必须是在农牧区居住6个月以上或从苏木镇搬迁至巴彦浩特城区居住且未接入集中供热的农牧户。
2.享受2吨煤政策的农牧户须持有阿拉善左旗户籍。
3.已享受政府煤改电补贴政策的农牧户(不包括正在进行改造的)以及在巴彦浩特城区居住且接入集中供热的农牧户不再享受2吨煤政策。
(二)保供方式
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按每户2吨的标准予以保障,充分尊重农牧民自主选择意愿,多渠道(包括直接发放补贴、自购等)满足农牧民用煤需求。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户每户供应2吨取暖用煤,严格按照5500大卡最高不超过460元/吨的价格,以发放煤票的方式(煤票仅当年有效)供应农牧户。二是对于农牧户自愿申请直接发放补贴、自购的,可自愿申请并经嘎查、苏木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相关承诺,以标准为920元/户(每吨460元×2吨)补贴发放。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成立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的统筹调剂等保障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巴根那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 林 伟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范 俊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袁 波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静 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晓东 旗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赵晓兰 旗财政局副局长
哈 达 旗农牧局局长
杨忠卫 旗市监局党组书记
满都拉 旗交通局局长
杨立勤 旗工信局局长
田有成 旗税务局局长
姜 辉 巴彦浩特镇镇长
李国刚 吉兰泰镇镇长
叶 涛 巴润别立镇镇长
王河银 敖伦布拉格镇镇长
王海龙 温都尔勒图镇镇长
李惠军 宗别立镇镇长
意如贵 巴彦诺日公苏木苏木达
张兆伟 乌力吉苏木苏木达
乌日很 超格图呼热苏木苏木达
陶力德 额尔克哈什哈苏木苏木达
程鹏飞 银根苏木苏木达
彭 琛 阿盟国营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波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立勤同志担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
旗纪委监委负责对各苏木镇供应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工作组织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旗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部门和苏木镇落实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旗农牧局于8月30日前完成符合供煤标准农牧户户数的核定工作,公示后报旗纪委监委、市监局、交通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和旗政府督查室等。
旗工信局负责农牧区取暖用煤煤源的统筹调度,冬季取暖用煤运输车辆的计量,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供需双方落实具体事项。
旗市监局负责全旗储煤场所、散煤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囤积煤炭、哄抬煤价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我旗散煤市场正常有序运行。
旗交通局负责全旗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运输车辆运行畅通。
旗财政局、税务局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同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
各苏木镇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主体责任,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优亲厚友和虚报冒领,负责政策宣传解读、需求统计核实及补贴发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苏木镇(阿盟国营农场)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和方式,立即对所辖区域内的农牧户进行摸底统计,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苏木镇上报享受2吨煤的农牧户户数要求准确详实,以文件形式上报具体享受户数,一经上报后不得修改调整。二是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涉及面广,旗直相关部门、苏木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平台、村村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区域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工作组织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苏木镇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按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政策及时落实。四是相关部门、各苏木镇(阿盟国营农场)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好此项工作,避免上访等事件发生,确实把好事办好,顺利完成2024年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