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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51566/2024-01565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8-30
公文时效:

【政策解读】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1年补充版)政策解读

 

1.什么叫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裁量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据以确定是否处罚,以及作出何种类别、幅度的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

2.为什么编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主要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依据是什么?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依据如下:

一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

二是《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第六条“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4.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具体为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三项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具体为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五项规定。

三是《职业病防治法》,具体为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项规定。

四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具体为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五项规定。

五是《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具体为第四十条。

六是《消毒管理办法》,具体为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三项规定。

5.《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内容有哪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要设定了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规定)、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处罚种类、幅度五项要素,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细化、量化规定。

一是对有处罚幅度的,列出了2-3个裁量阶次,处罚幅度大的,列出了3个以上裁量阶次;

    二是对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明确了单处或者并处的裁量情形。

解读人: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改室主任丁杰

文章链接: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转载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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