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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011765084D/2024-01038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6-07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关于十四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 年4月23日至7月25日,十四届旗委第三巡察组对阿左旗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5日,十四届旗委第三巡察组向阿左旗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1.常态化、全面性开展节水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滞后,2015年至今全旗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为46.7%,节水型学校建成1个、节水型企业、小区未完成创建,组织推广节约用水先进经验、技术交流不到位,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申报资料,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二是持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日常和专项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进展情况:一截止目前,已建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25家,建成率达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达到20%以上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标准要求。二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深入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活动,累计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11次、制作节水宣传视频1个、展板3块、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2.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有差距。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滞后,生产建设项目在水土保持手续不完善情况下“未批先建”“未缴纳补偿费”等问题长期存在。监管有盲区。与住建、发改等单位协调机制不畅,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不力,2020-2022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复核问题图斑数逐年递增,其中阿拉善盟先达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加工等17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就自行开工,金山丰盛花岗岩等5个加工生产建设项目超防治责任范围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旗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阿拉善左旗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由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参加的“2023年阿拉善左旗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督促提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时履行水土保持责任。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从源头管控,在生产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时及时向其送达水土保持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履行的水土保持责任,尽可能缩小监管盲区、减少未办理水土保持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三是在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文件中明确告知企业超防治责任范围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对超防治责任范围项目,通过限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修改报告等方式予以坚决纠正,提高超范围成本,使企业自觉在防治责任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四是通过及时送达缴纳告知书、电话督促、限期缴纳等多种方式,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力度。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2023年年底前水利部遥感监管复核问题图斑全部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制发《阿拉善左旗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召开了由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参加的2023年阿拉善左旗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一步畅通水务与包括住建、发改部门在内的27个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二是印制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告知书》,在生产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时及时向其送达水土保持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履行的水土保持责任,尽可能缩小监管盲区、减少未办理水土保持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三是2020-2022年17个图斑项目已办理水土保持手续,5个超防治责任范围扰动项目已完成变更手续,水利部遥感监管复核问题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以上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4.整改督办不到位。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不坚决,跟踪督办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不及时,内蒙古圣牧高科牧业有限公司高产奶牛集约化养殖建设项目在2021年5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达后,未缴纳396.3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直至2022年1月才予以催缴,同年10月生产建设单位缴纳完毕。遥感监管问题图斑整改缓慢,2022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复核问题图斑15处,截至巡察期间,阿左旗晨旺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肉牛养殖基地等8个项目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通过及时送达缴纳告知书、电话督促、限期缴纳等多种方式,加大历年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力度,并及时跟踪督办。二是加快遥感监管问题图斑整改进度,确保2022年水利部遥感监管15处问题图斑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内蒙古圣牧高科牧业有限公司高产奶牛集约化养殖建设项目396.3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已于2022年10月缴纳完毕。后续工作中坚决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通过及时送达缴纳告知书、电话督促、限期缴纳等多种方式,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力度,及时跟踪督办。2023年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456.69万元。二是2022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复核问题图斑15处,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5.灾害防控能力不强推动解决防洪工程、防洪设施老化问题力度不够,对于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电子设备严重老化的现状,采取措施加强维护不到位。全旗设有62个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监测站点,2023年汛期中仅有6个发布预警信息,上线率不足10%。对水库运行管理责任人专业培训有差距,排查日常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监测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到位。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对17座水库、1处堤防进行检查,共发现涉及运行管理、日常巡查、建筑物工作状况等方面多达50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上争取专项维护资金,积极对接项目维修单位,加强站点维护维修,确保站点正常传输数据,上线率达到上级要求。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程管理责任主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防洪工程管理水平。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及整治,确保水利设施高效运转,安全度汛。

进展情况:一是争取项目维修资金11万,组织开展了维修养护相关工作,上线率已达到上线要求。二是完成水库运行管理责任人专业培训;完成2022年水利厅检查反馈隐患问题整改销号。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6.项目管理不到位。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跟踪不及时不到位。项目跟踪问效不及时。2020年2月实施的巴润别立镇输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于当年6月完工后至今未验收。2020年度实施的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未按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单户除氟设备后期管护方案,对企业售后服务缺乏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项目结算评审工作,积极对接盟水务局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二是组织制定单户净化设备后期管护方案,督促售后服务单位及时受理并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进展情况:一是巴润别立镇白石头嘎查供水主管道改造工程已于10月底通过盟水务局竣工验收。二是已初步完善单户净化设备后期管护方案,督促项目售后服务保障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排查,对接分散牧户提供售后保障服务。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7.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敖包沟防洪工程前期办理工程建设用地及林草地征占手续缓慢,自2022年4月项目中标后直至9月才正式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工作建设任务,确保工程早日投入使用,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进展情况: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敖包沟防洪工程已于2023年9月30日全部完工,2023年11月17日-21日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现阶段正在组织各施工企业完善相关内业资料进行报送财政决算评审。以上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8.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仅限社会热点、疫情防控方面,与水务行业领域风险点结合不紧密。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22年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以工作汇报代替督查检查。

整改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党组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常态化水务行业领域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二是班子成员要做好各自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各党支部书记要在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意识形态全年完成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会2次;领导班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已完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情况。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9.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民生实事推进缓慢。对民生领域问题推动解决缓慢,农牧区个别分散户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巴彦浩特、吉兰泰镇等苏木镇部分嘎查分散牧户远距离拉水困难,争取资金改善农牧区分散户饮水安全水平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轻重缓急原则,推进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进度,通过新建水源、蓄水池、供水管道等措施,重点解决吉兰泰镇牧区分散牧户远距离拉水问题,进一步提升用水方便程度。二是细化巴彦浩特镇等苏木镇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序落实工程建设任务。

进展情况:一是阿拉善左旗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吉兰泰镇项目区于202387日开工建设,202312月底完工。二是深入巴彦浩特镇伊克尔、苏木图等嘎查调查饮水现状,开展现场测量等工作,编制《阿左旗中北部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涉及巴彦浩特、乌力吉、银根等6个苏木镇28个嘎查,方案已报盟水务局审查待批复,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计划于2024年落实工程建设任务。以上2条措施已完成。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以党组会形式决定党的建设重大事项不充分,2020-2022年仅召开1次党组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缺乏实质性内容,对项目实施、涉水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工作督查、谈话、提醒不到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有发生,20202021年先后2名干部因在项目招投标中获利、酒驾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依据旗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主体责任分工、党风廉政考核指标等文件,研究制定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分工和年度任务安排,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研究会议后,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由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重要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二是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特别是对项目实施、涉水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本年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2次,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各1份,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议2次,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汇报3个季度3次,对廉政风险强的岗位及时进行提醒谈话1次。以上2条措施已完成。

11.专责监督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不全面不深入,监督对象侧重于局机关,对所属二级单位监督检查覆盖不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2021-2022年仅监督发现涉及三重一大制度、河(湖)长制落实方面的问题2个,没有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方面开展监督。

整改措施: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力素质,积极参加旗纪委监委各类学习培训,聚焦水务局及二级单位职能职责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督查,紧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部位,特别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效覆盖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增强监督的精准性时效性。

进展情况: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42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5次;对水务局五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4个;对水务局二级单位三重一大执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个,发履责提示函1份。以上1条措施已完成。

1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部分经审批的车辆派车单未填写车牌号和起止里程数,个别车辆起止里程存在逻辑错误。如蒙M65565车辆在20191214日派车单终止里程为388846km,而在同年1217日派车单起始里程为385912km,在2021225日派车单终止里程为384554km,而在同年311日派车单起始里程为384508km,存在后一次派车单起始里程数小于前一次派车单终止里程数的逻辑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盟旗相关制度的学习,重点学习公务用车的经费使用、日常管理和监督问责等相关内容,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阿左旗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分管领导严格审批,办公室严格派车流程,审核派车单填报数据并核对公车运行公里数,财务人员审核工作人员出差产生的燃油费及过路费等票据的真实合理合法性,确保票据与报销内容一致、公车使用、报销规范。

进展情况: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执行《阿左旗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了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票据与报销内容一致、公车使用、报销规范。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0年以来党组会没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传达。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集中学习主动性不强,2022年局机关党支部组织41次集中学习,4名班子成员仅参加12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并将其作为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考勤等有关事项和要求,抓好考勤等学习纪律的执行落实,对参学率低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组织党支部集中学习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并严格执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各1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民主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各项会议进行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按照旗纪委、旗委组织部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以上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1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抓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不到位。经谈话了解,个别党组成员对党建工作不上心、不投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联系点。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对联系点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各类问题整改等方面缺少具体的指导措施。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盟委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基本任务,指导帮助党建联系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年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深入联系点讲党课,参加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列席党组织会议等方式,主动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加强联系点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各类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具体指导,进一步明责知责、守土负责,局党建办负责建立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台账并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进展情况: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党建办统一制发的党建联系点工作台账,各联系领导深入其联系点,指导其联系点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各1次,讲党课各1次,到联系点支部指导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各1次。以上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

15.对下级党组织督查指导力度不够。2020年以来,仅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检查1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持续跟进抓整改,一查了之2022在落实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中,党组书记没有亲自主持、亲自点评,局党组也没有督促所属党支部对点评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党支部均未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20212022年水利安全质量管理中心、防汛抗旱和河湖水事中心支委会没有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党组对以上问题缺少监督指导。

整改措施:一是党总支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对系统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督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党建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党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推动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半年党建工作自查督查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销号工作,确保工作有改进、有提升。三是定期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督促二级单位压实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进展情况:一是8月组织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建督查1次,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反馈《阿左旗水务局党总支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督查记录及问题反馈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推动落实。二是每年年终严格落实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三是通过日常监督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控。以上3条措施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83-8222549;邮政信箱:巴彦浩特镇西城区林水大楼314室;电子邮箱:nmgazqs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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