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011765084D/2024-0042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3-15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左旗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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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内安委〔2023〕18号)经阿左旗水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的通知,请局机关各内设股室及二级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贯彻落实。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根据行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股室及各二级单位职能职责,细化水利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人民至上的安全观。
(四)指导和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盟、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一)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做好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三)水库、塘坝、农牧区集中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做好河、湖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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