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1529210117654554/2024-02312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11-25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报阿左旗旗级非遗工坊的通知


按照《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及《自治区关于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要求,为促进我旗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进一步发挥传统工艺在乡村振兴、全民富裕战略中的推动作用,拟开展自治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一项或多项国家、自治区、盟旗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开展生产,产品市场前景好,有展示和销售的平台与渠道;   

(二)有建设、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合作社,有效运营一年以上,具备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条件的非遗工坊、就业帮扶车间、老字号企业优先;

(三)具备能够开展技能培训和生产销售的固定场地(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生产必需的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

(四)吸纳带动当地民众就近就地居家灵活就业,成效较好;

(五)提供岗位不少于10个,与依托非遗项目对应的非遗传承人不少于1人,帮扶对象人数不少于2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坚持核心生产环节使用传统工艺,定期开展技能培训,设计研发和生产能力较强,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带头作用;

(七)工坊负责人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优先;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产品展示销售等活动。

(八)品牌竞争力较强,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和方式,当地知名特色品牌,工坊产品品质和设计水平较高,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

(九)企业或合作社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均可申报,经阿左旗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阿拉善左旗非遗工坊推荐申报书及视频、图片;

(二)其他辅助材料,包括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申报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二)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2024年11月27日报送至阿拉善左旗文化馆。

(三)视频应是专为非遗工坊申报制作的录像,配有普通话解说词、中文字幕,MP4/AVI/MPEG/MOV格式,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10张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该非遗工坊相关情况等内容的近期照片,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大小在5M以内。

(四)其他辅助资料,应为该工坊的补充信息,如所获与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的社会荣誉、奖励、证书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娜 倩    13624738309

常泽麒   13948830939

邮  箱:azqwhg2022@163.com


附件:

1.汇总表docx.docx

2.申报表docx.docx


编辑:
信息来源:阿左旗文化和旅游局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