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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农牧区持续选(续)聘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阿拉善左旗农牧区持续选(续)聘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经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阿拉善左旗农牧区持续选(续)聘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3月2日

附件:

阿拉善左旗农牧区持续选(续)聘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是促进农牧民稳岗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激发脱贫人口以及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增强“造血”机能的根本之举。为更好推动全旗脱贫人口利用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岗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乡振组办发〔2022〕20 号)、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乡振发〔2022〕16号)精神,结合阿左旗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把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和提升“造血”功能的关键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保障脱贫人口依托就业稳定增收。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开发、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建立岗位帮扶、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分类、数量及地点

1.岗位设置分类:按照工作职责可将公益性岗位划分为公共卫生保洁员、乡村振兴工作数据信息员、乡村道路养护员、园林绿化管护员、河道管护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员、厕所管护监督员、社会治理协管员等。

2.岗位设置数量及地点:计划在全旗12个苏木镇(场)及所辖各嘎查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114个,其中:巴彦浩特镇10个、巴润别立镇35个、吉兰泰镇25个、敖伦布拉格镇7个、温都尔勒图镇5个、宗别立镇4个、巴彦诺日公苏木8个、额尔克哈什哈苏木5个、乌力吉苏木5个、银根苏木4个、超格图呼热苏木3个、巴彦毛道农场3个。

(二)岗位工作职责

1.公共卫生保洁员:负责辖区公共卫生环境保洁,改善基层人居环境。

2.乡村振兴工作数据信息员:负责宣传乡村振兴各项涉农涉牧政策,开展防返贫信息监测以及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等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录入、更新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3.乡村道路养护员:填埋路面的坑道及水沟,平整路面,清除杂物,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淤泥,清除桥面的污泥、积雪、杂物,保持桥面清洁。管理好路基、边沟、涵洞、桥梁等,防止他人乱挖乱占。

4.园林绿化管护员:开展林木管护、绿化监督,做好幼林抚育管理,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嘎查村搞好扑救。

5.河道管护员:协助对沟、塘、河道、堤坝等存在危险隐患的区域进行汛前排查,设置警示牌,做好防汛巡逻工作,发现汛情及时上报。做好靠近沟河塘人员(特别是少年儿童)安全提醒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予以处置或上报。

6.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员:负责对所有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普查登记、建立台账;做好扶贫项目“三本账”更新完善以及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资产收益分配处置等工作。

7.厕所管护监督员:负责做好厕所改建项目农牧户的政策宣传工作;对辖区内改厕户信息核准、数据录入、户档案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农牧区户用卫生厕所运行管护制度;及时为农牧民提供定期检查维护、粪污处理等服务。

8.社会治安协管员:主要履行重大事件报告、联系服务群众、治安综合防控、上级政策宣传等职责,承担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生事项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以及日常巡逻等其他工作。

三、选(续)聘用对象及程序

(一)对象及条件

阿左旗内18周岁(含)至65周岁(不含)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下同)。优先聘用岗位设置地内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特别是家庭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脱贫户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降幅较大人员。

(二)选(续)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选(续)聘工作,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由各苏木镇负责按以下程序开展。

1.公布信息。由各苏木镇通过公众号、公示公告栏、微信群、干部入户等方式发布辖区公益性岗位选(续)聘用公告,公开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及分布、工作职责、选(续)聘条件、薪酬待遇等。

2.提出申请。苏木镇组织辖区嘎查村两委以及驻村干部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提出申请,参与岗位竞聘。

3.考察聘用。苏木镇组织成立由相关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及驻村干部在内的公益性岗位(续)聘工作考察小组,采取面谈、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后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

4.上岗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苏木镇组织组织嘎查村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将选(续)聘人员名单及劳务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报旗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岗位选(续)聘期限

公益性岗位设置期限为3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选(续)聘用劳务合同协议要一年一签订,原则上每次签订期限为1年,不足1年的按月签订。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距离年龄要求不满1年的要按月聘用。已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且有意愿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在聘人员可提前续聘。

五、日常管理与监督评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苏木镇对农牧区公益性岗位设置、聘用、监管、考勤、考核、解聘、续聘等进行日常监管,以苏木镇为单位结合岗位类别及工作职责统一制定农牧区公益怀岗位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旗乡村振兴局每年组织对农牧区公益性岗位选(续)聘工作开展1次专项督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对在岗人员开展1次岗位指导培训,确保聘用人员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

六、岗位待遇

结合当地用工需求、就业岗位和就业质量及本地区实际制定岗位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2000元。聘用人员工资通过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集中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和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工资发放经乡村振兴局直接拨付至各苏木镇,由苏木镇协调当地金融机构通过个人银行账户代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苏木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乡村振兴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份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对选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技能培训,建立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信息台帐。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管,各苏木镇要配强保障服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资金,强化监管。旗人社、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指导苏木镇用实、用足、用好衔接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此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及日常监管纳入苏木镇和旗直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目标,旗委、旗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落实效果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

(四)严守纪律,责任落实。严格管理和使用农牧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坚决防止公益岗位设置及选(续)聘用各环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予以责任追究。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