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3 > 2023年第二期 > 政府办公室文件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巴彦毛道农场、旗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阿左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

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阿左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阿左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阿左旗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阿左旗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苏木镇、街道、旗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成立阿左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统计局),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阿左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阿左旗统计局负责全旗经济普查的具体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旗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旗统计局、旗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旗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旗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旗直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苏木镇、街道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选调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普查“两员”,也可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素质,并加强督促指导,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苏木镇、街道、旗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旗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苏木镇、街道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

实准确、完整可信。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创新手段方式。此次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旗宣传部、各苏木镇、街道共同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抓好成果运用。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布普查成果,深入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分析研判阿左旗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切实发挥好统计的参谋咨政作用。

2023年3月23日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