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52900000000032/2023-01218 发布机构: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5-26
公文时效:

阿拉善左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行政服务环境组关于公布旗本级可容缺受理和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效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旗政务服务局会同旗直各相关部门梳理形成了旗本级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旗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等12个部门的53项业务办理项可实行容缺受理。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8项。旗人社局、公安局、科林草局等13个部门的44项业务办理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给付6项。现将《阿拉善左旗旗本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阿拉善左旗旗本级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将本部门的可容缺受理和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实施,减少申请人因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引起的重复跑现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确保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工作规范化。

附件:1.阿拉善左旗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xlsx

         2.阿拉善左旗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xlsx


编辑:
信息来源:阿左旗政务服务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