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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巴音毛道农场,乌力吉口岸管委会: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阿拉善左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4日

阿拉善左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国家发展战略,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解决阿左旗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城乡发展不够均衡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结合阿左旗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8.5%;建设完善苏木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旗县、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明显增加,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5名;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更加深入,体育消费明显增加。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精神,推动各部门共同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健身步道、老年驿站、多功能运动场、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至少有1个11人制足球场和1个5人制笼式足球场、苏木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拥有常驻人口的嘎查村全民健身路径全覆盖。合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操场、嘎查村(社区)等空置场所新建改建健身场所,拓展公共体育活动场所,积极打造社区“10分钟”健身圈。鼓励、支持因地制宜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引导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健身。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现有条件浇筑冰场、开设冰雪课程,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通过配备小型多样的旱地冰雪器材,推动冰雪运动向四季发展。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确保开放服务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挖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潜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个性化、多层次需求。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提升场馆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各苏木镇、街道,旗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文旅局、卫健委、科林草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列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探索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模式,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居家健身活动,实施“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众性品牌赛事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等时机,积极举办全旗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三大球”等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积极开展群众冰雪运动。支持开展赛马、赛驼、摔跤、射箭等传统体育项目。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定期举办单项赛事或职工运动会。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协同发展模式,推动赛事活动在苏木镇、区域之间均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级足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足球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足球人才培养,至少建立1支群众足球队,全旗各学校要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足球队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足球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群众性足球活动,积极组织跨区域足球联赛。(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旗直机关工委、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快旗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加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和范围,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外出学习等方式予以激励,壮大队伍、激发活力。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级管理制度,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培训与管理体系,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提升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积极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作用,在中小学校、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带动群众参与健身。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形成常态化模式,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向社会免费提供场馆预订、健身设施查询、赛事活动及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政务服务局负责)

(四)加强全旗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功能,推动苏木镇(街道)建立起体育总会与旗级体育总会对接机制。加强教体部门与文旅部门合作,依托苏木镇(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文化服务点,推进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引导晨晚练点规范发展。支持旗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人群依托健身项目和场地建立体育社会组织,鼓励网络体育健身组织发展,逐步形成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单项和行业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鼓励体育总会、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嘎查村(社区)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准入、退出和考评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程度作为体育社会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加大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支持力度,以灵活有效的方式纳入政府扶持和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氛围。(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民政局负责)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的作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建立健全重点人群体育协会、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推广适宜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牧民、职业人群等群体的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开展针对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等重点健康问题的体育干预。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三大球”、田径等赛事活动,帮助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增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标识,提高公共体育设施适老化程度;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组织开展门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休闲活动,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推动开展农牧民赛事活动,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健身操、广场舞等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落实工间健身制度,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体质监测,并结合体质健康水平,提供运动处方,提高体育健身对慢性疾病防治、身体功能康复的效果。(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旗直机关工委、老龄办、老干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团旗委、妇联、残联负责)

(六)深挖体育消费潜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和场馆运营权通过引进第三方运营方式交由社会组织运营,促进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支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对阿拉善英雄会、沙漠马拉松、环盐湖自行车赛、骆驼那达慕等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开发,全力打造以“健康旅游”为主导的体育品牌赛事,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和体育比赛、表演、观赛、传播等方面体育消费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鼓励和支持大型健身俱乐部落户,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打造体育综合体,为群众体育消费创造条件。推动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向农村牧区延伸,助力乡村振兴,惠及更多农牧民。努力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支持各地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鼓励创新体育消费政策,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发改委、市监局负责)

(七)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坚持横向抓跨界融合、纵向抓链条延伸,促进全民健身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推进体教融合落地落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中小学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体育与健康教学体系,推动体育课程考试成绩纳入学业水平评估指标。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服务学校体育发展。加强教体部门与卫健部门的协同,发挥体育运动在慢性病运动干预、疾病防治及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在社区卫生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等设立体质监测点,依托社区医生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推动健康端口前移。充分利用旗域自然资源,普及推广马拉松、沙漠等户外运动,支持开展沙漠穿越、户外房车露营、越野赛车、特色彩跑、足球赛事、民族传统特色游、景区特色体育项目等特色体育旅游活动,促进体育和旅游协同发展。推进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积极打造1条以上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项精品赛事,助力乡村振兴。(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文旅局、卫健委、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负责)

(八)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新兴媒体,搭建全民健身宣传平台,宣传体育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和文化,宣扬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传播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积极举办全民健身展演、体育文化展览展出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浓厚氛围。按照自治区指标体系和评选办法努力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旗创建,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各苏木镇、街道,旗教体局、旗委宣传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作用,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全民健身联谋、联建、联合、联动,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将全民健身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健康阿左旗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机关干部等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三)加强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

(四)加强督查落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计划,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在2025年,旗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和盟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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