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2-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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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指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407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中心无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中心依托“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领导之窗、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年报、重点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全面反映我中心的组织机构建设、政务成绩、工作业务流程等。利用已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园林工作动态和成效,对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团结、爱国卫生等正能量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回复网友的诉求和提问,畅通网络民意,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宣传。2021年开展“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新媒体等自查2次,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制定完善了《阿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策解读制度》《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各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六)政策解读情况。2021年未发布或起草过政策类文件,无单位政策解读,针对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阿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类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做优做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分类有序、及时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审核、日常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发布内容混乱、重复等情况。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维护“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外,继续拓宽公开渠道,继续保持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络,围绕园林绿化重点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化。继续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