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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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旗政务服务局:
根据阿拉善左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阿拉善左旗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旗城市执法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具体分管领导和二级中心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旗城市执法局根据城管系统办公现状,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监督等制度,将局属各二级中心、各科室、大队(中队)的重点事项分别公开,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0 | 14 | 1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在“三个更加”上下功夫: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主要是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的范畴,对各二级中心、各科室、大队(中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应用资源目录编制、数据挂载,确保所有目录清单对应资源应挂接尽挂接。
六、防微杜渐,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每日上网收集涉及阿左旗城市管理工作的网络舆情,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舆情后能及时有效处理;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网络舆情后在第一时间进行第一次回复,同时转相关下属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并形成回复材料,审签后再次回复;对于重要舆情或下属单位难以处理的舆情,由领导亲自协调处理,并最迟于3日之内回复,进一步提高了舆情办理回复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回复网络舆情3件。
七、借助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发挥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的作用,通过印发城管温馨提示卡、12319和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城镇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确定453项行政权力事项,三是严格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平台发布以案释法4期、上报典型案例材料2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1期,专题讲座培训2次。四是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强化巩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专项行动成果,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全科式”执法工作的落实,采取“点、线、面”工作方式,着力提升城市执法效能。共巡查处理各类违规行为7530起;社会市面不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行为79起;智慧城管平台受理各类问题2720件;微信平台编发各类信息909条,各大新闻媒体采用189条,制作《城管风采》10期(1500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对巴彦浩特城区住宅小区、主街道共用设施、沿街建筑楼宇和建筑工地的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开展了加强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严禁私搭乱建整治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676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其它隐患2975处。六是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散乱污”、“垃圾围城”、环境污染防治和破坏林草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整治各类问题2355个。七是完成自治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巴彦浩特镇公共停车场54个,停车泊位6375个。其中:公共收费停车场7处,601个停车泊位。
八、存在问题
(一)结合单位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
(二)偏重于抓公开的形式,在注重效果方面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
(四)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下一步计划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结合盟行署下发的“三定”规定中明确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梳理旗城执局的执法事权、事项及执法依据。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在网上公示的行政权力清单、相应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水平。我们将继续按照旗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服务。
特此报告。
2022年1月28日